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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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少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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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式军服陆军少将军衔肩章 | |
国家/地区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服务组织 | 中国人民解放军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
军衔标识 | 松枝与一颗星徽 |
衔级 | 第一等第三级 |
北约对应军衔 | OF-7 |
建立 | 1988年 |
衔级等别 | 将官 |
上位衔级 | 中将 |
下位衔级 | 大校 |
同等衔级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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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条目 | |
历史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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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印发的《现役军官管理暂行条例》,解放军少将军衔依军种划分,分别称陆军少将、海军少将、空军少将、火箭军少将,授予解放军军级主官(6级)、军级副职(7级)军官[1]。根据《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警官警衔制度的具体办法》,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警衔制度。武警部队对应设置武警少将警衔,授予武警部队军级主官(6级)、军级副职(7级)警官。本条目将解放军少将军衔与武警少将警衔合并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