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
中華民國訓政時期中央政府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国民政府,全称为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简称国府或南京政府(在重庆陪都时期称“重庆国民政府”),是中华民国在训政时期的中央政府与最高行政机关。为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逝世后,汪精卫于7月1日将原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改组而成[3][4][5]。在1925年成立后直至1928年底北伐胜利前,割据广州与位于京兆地方的北洋政府相互对峙;随着国民革命军由南往北北伐,其行政中心亦一路北上迁移至武汉、南京等地。于1948年5月20日战后正式行宪时宣告结束。
此条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6年5月3日) |
Quick Facts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 首都 ...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 | |||||||||||
---|---|---|---|---|---|---|---|---|---|---|---|
1925年—1948年 | |||||||||||
格言:“民主、自由、博爱” “天下为公” | |||||||||||
1936年国民政府主张的行政区地图 | |||||||||||
1930年代初国民党控制区 | |||||||||||
首都 | 广州(1925-1926) 武汉(1927、1937-1938) 南京(1927-1937、1946-1949) 洛阳(1932) 西安(1932)(陪都) 重庆(1937-1946) | ||||||||||
常用语言 | 汉语 | ||||||||||
政府 | 单一制、临时政府、军政府(1925-1928) 单一制、一党制、共和制、委员会制(1928-1947)[1] 单一制、共和立宪制、内阁制(1947-1948)[2] | ||||||||||
国民政府主席 | |||||||||||
• 1925-1926 | 汪精卫 | ||||||||||
• 1928 | 谭延闿 | ||||||||||
• 1928-1931 | 蒋中正 | ||||||||||
• 1931-1943 | 林森 | ||||||||||
• 1943-1948 | 蒋中正 | ||||||||||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 | |||||||||||
• 1932-1946 | 蒋中正 | ||||||||||
立法机构 | 立法院(1928-1948) 国民参政会(1938-1948) 政治协商会议(1946) 制宪国民大会(1946) | ||||||||||
历史 | |||||||||||
• 建立 | 1925年7月1日 | ||||||||||
1926年7月29日 | |||||||||||
• 东北易帜 | 1928年12月29日 | ||||||||||
• 抗战爆发 | 1937年7月7日 | ||||||||||
• 抗战结束 | 1945年8月15日 | ||||||||||
1948年5月20日 | |||||||||||
货币 | 银圆 法币 | ||||||||||
| |||||||||||
今属于 | 中华民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阿富汗 不丹 印度 哈萨克斯坦 吉尔吉斯斯坦 蒙古 缅甸 尼泊尔 北韩 巴基斯坦 俄罗斯 塔吉克斯坦 | ||||||||||
Close
1927年1月随着北伐战争胜利,国民政府迁至武汉,称“武汉国民政府”[5]:2007。同年4月12日蒋中正于上海发动清党,4月18日在南京另立国民政府,称“南京国民政府”,不设主席,采常务委员制;7月15日汪精卫武汉国民政府宣布反共,与南京国民政府合并[5]:2007。1928年北伐统一全国后,成为唯一代表中国的合法政府,造就黄金十年。
1931年,因九一八事变(柳条湖事件)导致中日两国爆发战争,中国进入为期14年(1931~1945年)的抗日战争,史称“十四年抗战”,而美国于1941年珍珠港事件之后开始与同盟国共同对抗轴心国。1948年5月20日,依循《中华民国宪法》选出的第一任中华民国总统蒋中正、中华民国副总统李宗仁正式就职,国民政府即改组为中华民国政府(共设一府五院),国民政府主席一职也改为总统,与训政时期一起走入历史。现今的中华民国总统府为其机关法人的延续。
国民政府是中国国民党依据孙中山所著《国民政府建国大纲》建立之政府机构,是训政时期的中央政府,训政即指导式民主,由国民党一党专政,主要职位均由国民党党员担任,但亦接纳国民党以外之人士参与。其存在期间,国民党内部发生多次冲突与分裂,导致部分出走党员自行成立不同的“国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