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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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王国(丹麦语:Kongeriget Danmark),通称丹麦(丹麦语:Danmark),是一个由丹麦(为了与丹麦王国区分又称为“丹麦本土”)、法罗群岛和格陵兰组成的君主立宪制的复合国(联合王国),三者依照“王国邦联”的原则组成统一的君主立宪制的国家。掌握领导权的丹麦,控制其余地区的司法、行政和立法权力。[13]根据《法罗群岛地区自治法案》,法罗群岛构成王国人民的一个群体[注 1]。《格陵兰自治法案》没有类似定义,而把格陵兰人民称为根据国际法有权进行民族自决的一群特殊人民。[注 2]
丹麦王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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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歌: Der er et yndigt land 《有一处好地方》 Kong Christian stod ved højen mast(英语:Kong Christian stod ved højen mast)[a] 《克里斯蒂安国王站在土墩上》 | |
左上角顺时针:格陵兰岛、法罗群岛、丹麦 | |
首都 | 哥本哈根 |
最大城市 | 首都 |
官方语言 | 丹麦语 |
认可的地方语言 | 法罗语 格陵兰语 德语[3][4] |
宗教(2020年)[5][6] | |
构成国 | |
政府 | 权力下放 单一制 议会制 君主立宪制 |
• 国王 | 弗雷德里克十世 |
• 首相 | 梅特·弗雷德里克森 |
• 法罗群岛总理 | Bárður á Steig Nielsen(英语:Bárður á Steig Nielsen) |
• 格陵兰总理 | Múte Bourup Egede(英语:Múte Bourup Egede) |
立法机构 | |
丹麦历史 | |
• 法罗群岛自治时期 | 1948年3月24日 |
• 格陵兰岛地方自治时期 | 1979年5月1日 |
• 法罗群岛被收买 | 2005年7月29日[7][8] |
• 格陵兰岛自治 | 2009年6月21日 |
面积 | |
• 丹麦 | 42,926平方公里 |
• 法罗群岛 | 1,396平方千米 |
• 格陵兰 | 2,166,806平方千米 |
人口 | |
• Q3 2021估计 | 5,958,380[9] (114名) |
• 法罗群岛 | 52,110[10] |
• 格陵兰岛 | 56,081[11] |
货币 | 丹麦克朗(DKK) |
时区 | |
• 夏令时 | 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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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格式 | dd-mm-yyyy |
行驶方位 | 右 |
电话区号 | |
ISO 3166码 | DK |
互联网顶级域 |
丹麦王国的法律本质为单一制主权国家。1397年成立卡尔马联盟后,丹麦王室统辖瑞典和挪威,挪威占有的法罗群岛和格陵兰事实上归为丹麦王室管辖;1814年,这两块领地在法律上被确立为丹麦王国的领土。但由于与王国本土不同的历史和文化认同,法罗群岛、格陵兰有着高度的自治权利,在相当多领域有着自己独立的立法和行政职责。[16]
王国邦联的法律事务依照《丹麦王国宪法》。[17]1948年后,自治安排使得政治权利和职责由丹麦政府转移给法罗群岛和格陵兰当地。1978年,这样的政治体制安排被非官方地称为“rigsfællesskabet”,即王国邦联。但自199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人将王国的联合或是丹麦的王国领地简单地称呼为rigsfællesskabet(法罗语:ríkisfelagsskapurin; 格陵兰语:naalagaaffeqatigiit),故而这一词语也有时指代丹麦王国的领土。
《丹麦王国宪法》[18]规定其适用于丹麦王国的任何部分,并且将立法、行政、司法权力定为丹麦议会、丹麦内阁、丹麦最高法院的责任。但是,法罗群岛和格陵兰相继于1948年和1979年获得地方自治权力,随着法罗群岛和格陵兰分别于2005年、2009年收获自治安排,丹麦政府对其内部事务已经没有实质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