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新界东北拨款示威是指于2014年6月6日至27日期间反对新界东北发展计划前期拨款的多次示威活动。部分激进示威者在6月6日及13日企图冲入香港立法会,共造成数名保安员受伤[1],更招致香港防暴警察4年以来首次出动。包括张汉贤林朗彦何洁泓等数位示威领袖被拘捕[2]。2017年,香港律政司上诉复核刑期,上诉庭裁定原审法官犯原则性错误,13名示威者由原审时的80-150小时社会服务令,改为监禁8-13个月不等。同年8月17日,社民连香港众志发起游行上街声援入狱社运人士 [3]

Quick Facts 反新界东北拨款示威, 日期 ...
反新界东北拨款示威
反对新界东北前期拨款运动的一部分
日期2014年6月6日-6月27日
地点
结果
  • 激进示威者在6月13日冲击立法会,招来防暴警察到场包围
  • 在时任香港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主席吴亮星强行表决下,拨款最后在6月27日获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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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在议程调动的情况下提早审议“新界东北发展区的前期拨款申请”,反对新界东北发展计划前期拨款的示威者指控城市规划委员会未完成审议新界东北的分区计划大纲图前,就开始前期工程。示威者忧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一旦通过拨款,香港政府就会提早要求村民搬出,直接展开钻探工程,届时民众将会丧失家园。[4][5]

经过

2014年6月6日,50名示威者成功闯入立法会大堂围圈静坐,要求香港行政长官梁振英香港政府高级官员建制派立法会议员与村民对话[6],入夜后占领立法会大厅的人数达逾200人[7]泛民主派立法会议员梁国雄人民力量陈伟业进入立法会大堂声援示威者。[8][9]

6月13日下午2时许,开始有数十位示威者在划定示威区内示威[10],晚上增加至上千人。部分示威者采取激烈行动,强行拆散铁马阵、一次过拉走大量铁马,并尝试徒手拉开大门,或以长伞、搭棚架用的长竹等攻击立法会正门,企图闯进立法会内部,导致现场机动部队警员举起“停止冲击,否则使用武力”红旗,及多次喷洒胡椒喷雾。防暴警察更到场增援,佩戴防暴头盔、手持圆盾,包围现场的示威者[11],是继2010年反高铁包围立法会后,4年以来首次出动防暴警察。部分防暴警察更身穿绿色防暴背心[12]。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主席吴亮星宣布会议结束,会议再次无法表决,立法会议员范国威及郭家麒由议事厅赶到正门,隔着大门通知示威者会议腰斩,呼吁示威者冷静及终止冲击。冲突造成立法会大门损毁和保安人员受伤[13][14][15][16][17],警察以“妨碍立会职员”罪行拘捕社民连成员曾浚瑛等示威者,共抬走190人,和拘捕当中13人。[18]

6月18日,一名报称热血公民成员的15岁中三学生,被指控涉嫌在网上发布“冲击立法会指南”而被拘捕。20日,立法会主席曾钰成禁止5名议员助理进入立法会,示威区亦架起多重铁马,反东北团体于是发动包围立法会。

回应

香港行政长官梁振英表示重视居民意见[19]

结果

2014年6月27日,财委会第7次开会审批拨款申请,期间财会主席吴亮星曾三度驱逐泛民议员离场,但两度自行撤销赶人离场的裁决。会议由下午4时开至接近晚上10时,当时吴亮星因李卓人离席抗议不许让议员提问而宣布休会。复会后,吴亮星未有理会正起哄的十多名泛民议员,径自要求发展局副局长马绍祥发言,其后就宣布表决东北拨款。泛民议员认为仍有许多议员未有提问,吴亮星亦未有处理议员提出万多项的修订动议,于是离开座位,到主席桌前与吴亮星理论,认为不能进入表决程序;但吴亮星置之不理,建制派议员马上按掣投票,当时新民主同盟议员范国威更被几名保安拉住,即使想返回座位也没可能。结果拨款在29票赞成、2票反对下获得通过。由5月2日开始审议的东北拨款至此暂告一段落,但李卓人表明整个会议不按规则,表明会提出司法复核。2014年7月8日,黄毓民议员提出司法复核,获原讼庭接纳,2015年6月11日由原讼庭法官区庆祥审理,原讼庭认为根据不干预原则,法庭不应就立法会程序上的做法作出处理,除非基本法有指明法庭必须这样做,因此拒绝了黄毓民议员提出的申请。

场外警方及立法会保安如临大敌,在立法会外架起多重铁马,多个入口更有保安把守,警员也进驻政府总部东翼回旋处(即“公民广场”),防止集会人士冲击。在立法会停车场、中信大厦外的马路等更有多部警车驻守。部分记者进入政府总部及立法会都遇到阻拦,有摄影记者戴上立法会、政总采访证仍被外判保安阻止进入,甚至用手推撞。至晚上立法会大楼外聚集有4,500人,拨款正式获通过后,部分示威者一度戴上眼罩,准备冲击,大会主持卓佳佳直斥吴亮星违反议事规则,群众疾呼“不合法投票可耻”,但最终未有任何冲突,大部分集会人士均和平散去,只有少量示威人士不愿离开,由警方带走。

审讯、加刑及获释

2016年2月,法庭判处13名示威者80-150小时社会服务令,法官指出众人对公义应坚持立场,但不应伤害到人。[20]至2017年8月,因律政司不满刑期过轻,经上诉庭复核聆讯后改判监禁。同年年底,众被告获终审法院批准保释,等候上诉申请。2018年3月,终审法院批出上诉许可。2018年9月7日,终审法院裁定13名被告上诉得直,即场获释,毋须再重返监狱服刑。[21]

More information 被告, 控罪 ...
被告 控罪 原审 上诉复核 被告上诉至终审法院裁决结果
梁晓旸 参与非法集结、 妨碍正在执行职务的立法会人员 120小时社会服务令 13个月监禁 上诉得直,当庭释放
黄浩铭 参与非法集结
刘国梁
梁颖礼
林朗彦
朱伟聪
何洁泓
周豁然
严敏华
郭耀昌
招显聪 150小时社会服务令
陈白山
黄根源 80小时社会服务令 8个月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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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发展计划

参见

参考资料

政府主要文件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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