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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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简称地矿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曾存在的组成部门,负责地质和研业探勘等工作,其前身为全国地质工作计划指导委员会和矿产地质勘探局。1952年根据《关于调整中央人民政府机构的决议》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地质部。1954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改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部,属国务院。1970年,改设国家计划委员会地质局。1979年,将国家地质总局改为地质部。1982年,再改为地质矿产部。
Quick Facts 部长, 上级机构 ...
主要领导 | |
部长 | 1. 孙大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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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概况 | |
上级机构 | 国务院 |
机构类型 | 国务院组成部门 |
行政级别 | 正部级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北京市 |
机构沿革 | |
前身 | 中央人民政府地质部(1952年-195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部(1954年-1970年;1979年-1982年) |
成立时间 | 1982年5月4日 |
撤销时间 | 1998年3月10日 |
接替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
对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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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3月1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根据这个决定,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共同组建国土资源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