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或称独占[1],旧译辜榷[2],一般指唯一的卖者在一个或多个市场,通过一个或多个阶段,面对竞争性的消费者,与买方垄断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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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者在市场上,能够随意调节价格与产量。垄断能够借由在法律上独享的特权、对供给来源的控制、或是企业间的联手或协力行为(卡特尔)来达成。[3]
一般认为,垄断的基本原因是进入障碍,也就是说,垄断厂商能在其市场上保持唯一卖者的地位,是因为其它企业不能进入市场并与之竞争。产生垄断的原因有:
- 自然垄断:生产成本使一个生产者比大量生产者更有效率。这是最常见的垄断形式。
- 资源垄断:关键资源由一家企业拥有(如:无线电视的配音业)。
- 行政性垄断:政府给予一家企业排他性地生产某种产品或劳务的权利(public franchise)。
- 专卖:政府自行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