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选宋金元明四朝诗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御选宋金元明四朝诗》,简称《四朝诗》、《御定四朝诗》,为清朝官修诗歌总集,由康熙帝敕命张豫章等人编纂,收录宋、金、元、明四朝诗作,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成书进御,共三百十七卷,每朝代首先详叙所收作者的姓名、官爵、乡里。编排以皇帝御制诗为首,依次为四言诗、乐府歌行体、古体诗、律诗、绝句、六言诗、杂言诗。以体裁分别编列。
《御选宋金元明四朝诗》,简称《四朝诗》、《御定四朝诗》,为清朝官修诗歌总集,由康熙帝敕命张豫章等人编纂,收录宋、金、元、明四朝诗作,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成书进御,共三百十七卷,每朝代首先详叙所收作者的姓名、官爵、乡里。编排以皇帝御制诗为首,依次为四言诗、乐府歌行体、古体诗、律诗、绝句、六言诗、杂言诗。以体裁分别编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