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协商会议决议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政治协商会议决议简称政协决议,是1946年1月31日,中国国民党、中国共产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青年党和无党派五方面在重庆的政治协商会议上达成的协议。 该决议一共分为五个决议案,分别为和平建国纲领;军事问题决议案、国民大会问题决议案,改组政府问题决议案和宪法草案决议案。和平建国纲领是这五个决议中最核心的决议,也是后来中华民国宪法基本国策章节的原形。 政协决议问题曾经是国共两党争执的主要话题和国共决裂的直接诱因,也是中共坚持认为国民政府应负内战责任的主要凭据。
政治协商会议决议简称政协决议,是1946年1月31日,中国国民党、中国共产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青年党和无党派五方面在重庆的政治协商会议上达成的协议。 该决议一共分为五个决议案,分别为和平建国纲领;军事问题决议案、国民大会问题决议案,改组政府问题决议案和宪法草案决议案。和平建国纲领是这五个决议中最核心的决议,也是后来中华民国宪法基本国策章节的原形。 政协决议问题曾经是国共两党争执的主要话题和国共决裂的直接诱因,也是中共坚持认为国民政府应负内战责任的主要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