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与吐蕃关系史
明朝與藏區的關係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明朝与吐蕃关系史是指朱元璋1368年建明朝于南京,至1644年清兵入关,于北京建立清朝前这期间内与吐蕃(明代常称为“西番”,包括今西藏及青海等地藏区)的关系史。
此条目之中立性有争议。其内容、语调可能带有明显的个人观点或地方色彩。 (2018年11月24日) |
明朝对藏政策主要形式为洪武年间设置羁縻性质的都司、卫所等军事机构,封授当地僧俗首领,永乐至正德以册封僧俗首领为主,受册封者定期朝贡,明廷则给予丰厚回赐。册封的政治意义远大于实际管理意义[1]。该段历史始于洪武五年(1372年)元摄帝师喃加巴藏卜受封,终于崇祯三年(1630年)乌思藏僧人三旦多只等十五人入朝班贡,历200余年。[2]有明一代,蒙元扶持的萨迦政权势力逐渐衰微,噶举派的帕木竹巴政权大体掌握了藏中的政治大权,后期格鲁派势力在固始汗的扶持下不断坐大,吐蕃内部各宗派势力竞相发展而明廷鲜有参与。
明代朝野所绘地图常将吐蕃画在明帝国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学者常将明朝对藏政策概括为“多封众建、因俗以治”,视为因地制宜的管理模式[3]。当代学者对明朝是否统治吐蕃、明朝对于吐蕃的统治程度有不同的看法和争议。争议部分来自两种互相冲突的观点。天朝不能与外国平等交往,凡是外地来使朝贡,天子予以封赏,认为这是政权表示臣服于中国。实际上这种朝贡是以高明的收买换取忠诚。而藏人则忽视朝贡的臣服含义,不认为供施关系代表丧失主权。这两种观点的争议延续至今。[4]:50, 5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