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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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出境(英语:Emigration)建立之前,人类的移民行动被称为人类迁徙。人们选择移民出境有很多原因。有些是因为政治或经济因素,亦可能是个人因素,例如在外地旅游时找到自己的配偶而选择移民来与他生活。许多在富裕国家生活的老人在退休时会选择移民出境至一些与其国家气候相异的地方。
不少政治或经济移民都会与他们的家庭一同迁移到新地区或国家,而希望得到在他们原来的地方得不到的和平或工作机会。纵观历史,大批移民最终会返回自己的家园,这往往是因为他们在其他国家赚取到足够的金钱。有时,这些移民迁往文化差异大的国家时,通常会感到自己被视为贵宾,而保留原本的文化、传统和语言,有时亦会将这些传给移民自己的孩子。本土文化和新文化之间的的冲突很容易造成社会上的差别,对“外国人”来说,有时必须了解的法律和社会制度是全新和陌生的,而导致他们通常会感到不舒服。通常情况下,移民社区是在当地逐渐形成的。
18、19和20世纪时,数以百万计的贫困家庭或在国内遭歧视、受迫害、缺乏发展机会者离开欧洲移民至美国、加拿大、拉丁美洲各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对整个世界造成了深远影响。据《帕尔格雷夫世界历史统计:欧洲卷1750-1993》给出的数据,在1850—1920年间,约有1567万英国人、431万德国人、233万奥匈帝国人、858万意大利人和38万法国人离开本国去往欧洲以外的地方定居,其中英国人主要移居北美、澳洲和南非,德国人主要移居美国,意大利人主要移居巴西南部、阿根廷和美国,法国人主要移居阿尔及利亚和突尼斯。
虽然移民出境的定义模糊和可能略有不同,但移民出境或外来移民不应该与被迫迁移(英语:Forced migration)混淆,例如人口转移(英语:Population transfer)或种族清洗。
移民出境的动机可以是以奖励来吸引人们离开,称为诱因(英语:"pull" factors),例子:高收入、低税率、气候更好、较好的职业、更好的医疗设施、更好的教育设施、人与人之间更好的行为、家庭原因、政治稳定、宗教自由、相对自由和国家威望较高等;或是促使人们离开,称为推动力(英语:"push" factors),例子:战争、饥荒、干旱、疾病、贫穷、政治腐败、政治分歧、原教旨主义、宗教不容许、天灾、当地人不满(例如经常遭到骚扰、欺负和虐待)、当地人不满移民率过高、缺乏就业机会、缺乏各种权利和单一文化或宗教等。这些因素,除政治分歧和当地人不满移民外,一般不会影响发达国家居民而导致移民。甚至是自然灾害也不可能导致此类居民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