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发号事件,亦称罗妹号事件或罗佛号事件,是美国与台湾原住民族之间爆发的一宗外交事件。1867年3月,在海难中幸存的美籍商船罗发号(Rover,又译罗妹号、罗佛号[2])船员误闯琅𤩝十八社领土,被当地人视为侵略者,船长等13人因而被依习惯法处决[3];事后美军东来台湾,欲以武力报复,史称福尔摩沙远征。最后,斯卡罗人、美国双方达成了非正式的谅解备忘录,俗称“南岬之盟”,罗发号事件始告落幕。然清廷仍消极处理琅峤十八社与外国船难问题,不接受美国驻厦门领事李仙得提议在恒春设官等措施,也导致未来牡丹社事件发生。
Quick Facts 罗发号事件, 位置 ...
罗发号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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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仙得来台调查时所绘制的 恒春半岛地图,图中于现今垦丁的位置标注“Where the Rover's Crews landed”(罗发号船员登陆处) [1] |
位置 | 琅𤩝十八社(今屏东县恒春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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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1867年3月12日(新历)(156年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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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处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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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 | 13名罗发号船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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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谋 | 琅峤十八社龟仔甪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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