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第二条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二条建立了以美国总统为代表的美国联邦政府的行政机关,不过严格上说,这一条只是赋予美国总统行政权并规定总统和副总统的选举方式,以及总统提名官员的程序性规定,并没有直接建立其下属的任何一个部门。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Article Two of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二条建立了以美国总统为代表的美国联邦政府的行政机关,不过严格上说,这一条只是赋予美国总统行政权并规定总统和副总统的选举方式,以及总统提名官员的程序性规定,并没有直接建立其下属的任何一个部门。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Article Two of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