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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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绪勒索(英语:Emotional blackmail,亦可称“FOG”),是一个由心理治疗学家苏珊·福沃德(Susan Forward)发扬的词汇,意指一种在关系中不愿意为自己的负面情绪负责,并企图以威胁利诱控制他人的行为模式[1][2];它同时也是一个理论,主张恐惧(Fear)、义务(Obligation)、罪恶感(Guilt)〈取其英语首字母缩写为“FOG”,同时有“如迷雾(fog)般”之双关语意),是介于控制者与被控制者互动戏码(play)中,主要的“人际沟通动态”(transactional dynamics)[3]。理解这些动态(dynamics),对于尝试要从他人的掌控行为(controlling behavior)跳脱出来的人是有用的,同时也有助于克制他们自己为他人做一些令自己不舒服、非己所愿、麻烦沉重的、甚至自我牺牲的事物的强迫感[1]。分析心理学创始人卡尔·荣格则用心理阴影(shadow)的概念指出了这种情绪不舒服的根源其实来自当事人内在的阴影[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