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雇雇主解除雇佣关系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解雇,也称辞退,俗称炒鱿鱼[注 1]、开除。解雇是“永久终止雇佣关系”或“终止劳务合约关系”的一种,关键是由资方或用人单位方面,主动提出。相反,若由劳方雇员主动提出的,称为“请辞”,或者“辞职”。 此条目需要扩充。 (2007年9月26日) 20世纪初一幅描绘一位大学教员遭“一脚踢开”(given the boot,即一种“非自愿离职”的俗语表示)的插画。 有些地方法律规定不可以无理解雇,至于解雇的理由可以包括: 工作失误,令公司有损失。 经常迟到早退。[1] 工作能力未能胜任。 公司改组,内部另外未有其他适合的空缺。 政治立场 欠缺诚信 冗员[2][3]
解雇,也称辞退,俗称炒鱿鱼[注 1]、开除。解雇是“永久终止雇佣关系”或“终止劳务合约关系”的一种,关键是由资方或用人单位方面,主动提出。相反,若由劳方雇员主动提出的,称为“请辞”,或者“辞职”。 此条目需要扩充。 (2007年9月26日) 20世纪初一幅描绘一位大学教员遭“一脚踢开”(given the boot,即一种“非自愿离职”的俗语表示)的插画。 有些地方法律规定不可以无理解雇,至于解雇的理由可以包括: 工作失误,令公司有损失。 经常迟到早退。[1] 工作能力未能胜任。 公司改组,内部另外未有其他适合的空缺。 政治立场 欠缺诚信 冗员[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