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刑声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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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刑声请(英文:Torture claimant)是香港一种政治庇护的方式。酷刑声请者声称在自己国家遭受政治迫害或受到酷刑,所以来到香港申请寻求政治庇护。香港的入境事务处(入境处)负责审核他们是否符合酷刑声请的资格。[1]如果声请获得确立,申请人就不会被遣返回国,入境处将转介个案至联合国难民署,由该署确认酷刑声请人为难民,以及为获确认为难民的人安排移居至第三国家。
保安局表示,联合国《难民公约》从来未曾适用于香港,现时在香港因各种理由提出免遣返声请要求不被遣返的非法入境者或逾期逗留人士,无论其声请的结果如何,他们都不会被视为难民。即使他们的声请获得确立,他们亦不会在香港享有合法居留的权利。声请被拒绝的人,必须尽快被遣返至原居地[2]。
至2018年3月,尚未完成的酷刑声请个案还有4,420宗,同时已有16,977宗酷刑声请个案完成审核,其中获确立酷刑声请的有120宗,可见不足1%的个案能符合酷刑声请资格[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