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伯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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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伯达(1904年7月29日—1989年9月20日),原名建相,字尚友,福建泉州惠安人,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理论家。
Quick Facts 陈伯达,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排名第四) ...
陈伯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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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排名第四) | |
任期 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 (十一中全会起) 中国共产党第九届中央委员会 (至二中全会) | |
任期 1966年8月12日—1970年9月6日 | |
主席 | 毛泽东 |
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委员 (排名第十一,按得票多少排列) | |
任期 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 | |
任期 1956年9月28日—1969年4月28日 | |
主席 | 毛泽东 |
字 | 尚友 |
性别 | 男 |
出生 | 陈建相 1904年7月29日 大清福建省泉州府惠安县十八都陈庄铺岭头(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洛阳镇梅岭村) |
逝世 | 1989年9月20日(1989岁—09—20)(85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 |
别名 | 仲晦 |
政党 | |
信仰 | 无 |
配偶 | 余文菲 |
儿女 | 陈晓农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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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伯达曾是中共中央重要文胆,长期担任《红旗》杂志主编、中共中央政治研究室主任、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科学院副院长,后来担任中宣部副部长、国家计委副主任、中央文革小组组长、“五一六”小组组长,在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上增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成为仅次于毛泽东、林彪、周恩来的中共“第四号人物”,是中共九届政治局五位常委之一。在毛众多秘书当中,陈伯达是担任秘书时间最长的一个,前后共达31年。1970年在中共九届二中全会后失势并失去人身自由,1972年7月陈伯达被打倒。1981年,被中国共产党列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之一,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于1988年刑满出狱。
陈伯达是中共“理论家”、“笔杆子”,他著有《人民公敌蒋介石》《中国四大家族》《评〈中国之命运〉》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著有《论毛泽东思想》《斯大林和中国革命》,参与起草《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农业合作化的决议》、关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二十三条》、关于文化大革命的《十六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