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残存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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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田齐曾被燕国攻下大半领土;楚国前后为吴、秦攻取大片领土;东晋、南宋、南明是中原失守而退往江南,北元则是相反,中原失守而退往漠北;西梁是陈霸先夺取梁朝政权建立陈朝,在北周协助下保住江陵的小领土;蜀汉、北汉同西梁;逊清小朝廷是武昌革命后,仅剩东北、塞北及华北部分领土。这些列入残存国家中无异议;东魏、西魏是元魏一分为二的结果,与今赛浦路斯之例同,北辽同;西辽是本国领土丧失而往他地复国,要以哪种例子为准?-(留言) 2013年11月25日 (一) 02:05 (UTC)[回复]
- 我认为西辽应该是属于像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这种虽然领土流动,但拥有实际管治权的政权。而西辽由于企图收复故土,所以我认为西辽符合残存国家的定义。——希望各位踊跃投票,让我这篇新条目,“共和委员会”,能够登上维基百科首页DYK,特此感谢。 2018年6月16日 (六) 10:26 (UTC)[回复]
无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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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的残存国家
把中华民国拥有台澎主权仍有争议那段文字拿掉?
在流亡政府讨论过程中,得到ROC获得台、澎的领土拥有权的法理依据
https://zh.wikipedia.org/wiki/Talk:%E6%B5%81%E4%BA%A1%E6%94%BF%E5%BA%9C --Wowo0601(留言) 2014年4月4日 (五) 07:52 (UTC)[回复]
条目中立性
在前政权存活中华民国中仅列出单方论点,望编者能多引用他方观点。部分句子及部分引用资料带有个人观点,有些结论及叙述(如:故中华民国在大陆时期就已经是残存国家、最终将首都迁于台北市,始终没有完全统一各地)下的过快令读者不知所措,希望能多作解释及注明来源。--User:水思2014/5/8
- 请问要什么样的语气,才算中立性°. --EVE 301留言2015/11/3
关于残存国家条目的中立性
本主题或以下段落文字,移动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执行者:Jimmy-bot(留言) 2014年8月24日 (日) 00:42 (UTC)。[回复]
最近该条目出现编辑战,主要是对英国占领中国部分领土之行为的表述方式出现分歧。故请诸位先看一下special:diff/32232858,这是争议的重点。
鄙人认为条目这样写是完全妥当的:
……其所属的藏南地区亦被当时的英属印度透过西姆拉条约兼并[1],此外包括新疆、东北(满洲)、内蒙古等地也都曾在外国势力介入下短暂脱离。而名义上属于云南的江心坡则并入英属缅甸。故中华民国在大陆时期就已经是残存国家。
但有维基人认为应该这样写:
……其所属的藏南地区亦被当时的英属印度透过西姆拉条约非法占领[2],此外包括新疆、东北(满洲)、内蒙古等地也都曾在外国势力介入下短暂脱离。而名义上属于云南省的江心坡也被英属缅甸非法占领。故中华民国在大陆时期就已经是残存国家。
本主题或以下段落文字,复制自User talk:221.194.30.142。执行人:—Kou Dou 2014年8月12日 (二) 06:46 (UTC)。[回复]
- ……中国人认为英国对中国部分地区的占领是非法行为,但是英国人却未必这么认为,其它国家的人也未必这么认为。维基百科是世界性的中文网站,不是中国网站。尽管我本人作为中国人,认为英国的行为是非法的,但我仍然不能在条目中加入“非法”字眼。希望您可以体谅。—Kou Dou 2014年8月11日 (一) 15:03 (UTC)[回复]
- 西姆拉条约是英国与西藏噶夏地方政府单方面签订的条约单方面划界,藏南地区因此被英属印度占领,怎么说所谓的合法占领是中立的呢,得到国际广泛支持的呢,国民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都从未承认此单方面签订的条约。故是非法的。“兼并”是合法占领,故违反中立性原则。单方面占领即非法占领,在国际法中是不予以支持的。故违反了中立性原则。对于不是合法占领土地,兼并一词用词不当。 221.194.30.142
- “兼并”一词是不具有倾向性的中立词汇,仅描述行为、不为之定性。比如纳粹德国兼并奥地利,中国兼并越南,美国兼并夏威夷,俄罗斯兼并克里米亚,请问这是合法还是非法?怎样的兼并才是合法?百科全书是不能带有语气、情绪称之为非法的。是否违反国际法可以让读者自行判断,而不是为之解读。如您无法接受鄙人的说法,请移步WP: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尝试取得共识,谢谢合作和发表看法。—Kou Dou 2014年8月12日 (二) 06:35 (UTC)[回复]
- 西姆拉条约是英国与西藏噶夏地方政府单方面签订的条约单方面划界,藏南地区因此被英属印度占领,怎么说所谓的合法占领是中立的呢,得到国际广泛支持的呢,国民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都从未承认此单方面签订的条约。故是非法的。“兼并”是合法占领,故违反中立性原则。单方面占领即非法占领,在国际法中是不予以支持的。故违反了中立性原则。对于不是合法占领土地,兼并一词用词不当。 221.194.30.142
目前条目被保护到了本月14日,但是想必保护期过去后,编辑战仍会继续。故在此征询诸位看法,确认使用哪一版本后,会有足够理由请他人停止无谓改动。多谢。—Kou Dou 2014年8月12日 (二) 06:46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