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专题讨论: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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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将“上海民族党”设为“丙级政治条目(极低重要度)”是符合事实的----聪仔♏Pip-Boy留言系统【圆桌会】 2018年9月30日 (日) 06:3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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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普遍都设立的立法机构和政府部门的条目名称如何消歧义
本主题或以下段落文字,移动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执行者:Jimmy-bot(留言) 2023年7月3日 (一) 00:14 (UTC)。[回复]
以各国议会和外交部为例,是使用“众议院 (泰国)”、“外交部 (瑞典)”,还是使用“泰国众议院”、“瑞典外交部”,两种消歧义方式哪个更好一些?--大化国史馆从九品笔帖式(留言) 2023年5月24日 (三) 01:02 (UTC)[回复]
- 一般而言,正式名称是什么,就写什么。有一些机关名称叫做“众议院”,所以加后缀消歧义;另一些机关名称带有国名,便直接用前缀消歧义。——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5月24日 (三) 04:16 (UTC)[回复]
- NC:易于识别角度我倾向后者,前两个条目当前序言阅读体验有点累。但名从主人来说前者似乎更好,其他维基也是用前者。--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24日 (三) 04:25 (UTC)[回复]
- 泰国下议院的英维条目名是“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Thailand)”,上议院却又是“Senate of Thailand”,并不统一。--大化国史馆从九品笔帖式(留言) 2023年5月24日 (三) 12:10 (UTC)[回复]
- 首先依WP:常用名称,“尽量使用可靠来源中人、物或事项的常见的名称。”。
- 其次依WP:DABNAME,“如果那些定义拥有另外的名称,或是更完整而又同等清晰的名称,我们就可使用它们。例:泰坦火箭(而不用泰坦 (火箭))、电脑病毒(而不用病毒 (电脑))”。
- --CaryCheng(留言) 2023年5月24日 (三) 14:37 (UTC)[回复]
@逐风天地、Ericliu1912、YFdyh000:讨论无后续,请问可否继续讨论达成共识?--CaryCheng(留言) 2023年5月29日 (一) 03:48 (UTC)[回复]
- 倾向无共识,想起Talk:东京地方裁判所。一种更加中文化,另一种更加原生态,两者都可能有可靠来源和常用性。--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29日 (一) 12:04 (UTC)[回复]
- Talk:东京地方裁判所的确是一个让人无法忽视的例子...
- 我想先试试对“外交部”达成共识,请阁下参考。以下表格比较中文地区四个外交部在中文维基百科与英语维基百科的条目名称:
中文维基百科条目名称 | 英语维基百科条目名称 |
中华民国外交部 |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Taiwan)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新加坡外交部 |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Singapore) |
马来西亚外交部 |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Malaysia) |
- 由这个表格来看,应该可以说中文维基百科中,瑞典外交部是比外交部 (瑞典)更习惯使用的条目名称。--CaryCheng(留言) 2023年5月29日 (一) 14:39 (UTC)[回复]
- 从语法差异来说,中文里将国家名前置似乎是合适的。--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29日 (一) 14:55 (UTC)[回复]
- 同意,符合口语、阅读与搜寻习惯。除了专有名称外(例如行政院、国家杜马等),可行的话,就一并将政府机构统一中文名称,即国名+机构名(例如上述的泰国众议院、瑞典外交部)。--Tp0910(留言) 2023年5月29日 (一) 20:33 (UTC)[回复]
- 其实可以先看看该国的驻华领事馆怎样称呼自己,具体到瑞典外交部,对方是用“瑞典外交部”的:当总领事馆闭馆时,您可以通过按总机上的按钮连接到瑞典外交部热线。--Nostalgiacn(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07:28 (UTC)[回复]
- 这是将机构描述为“瑞典的外交部”吧?--绀野梦人 2023年5月30日 (二) 11:21 (UTC)[回复]
- 英中,Ministry for Foreign Affairs in Stockholm=瑞典外交部,Swedish Migration Agency=瑞典移民局。翻译时调整语句挺正常的。--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3:40 (UTC)[回复]
- 话说有没有人会这样杠,瑞典外交部可以指“瑞典的外交部”或者“在瑞典的外交部”。--Nostalgiacn(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3:44 (UTC)[回复]
- 英中,Ministry for Foreign Affairs in Stockholm=瑞典外交部,Swedish Migration Agency=瑞典移民局。翻译时调整语句挺正常的。--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3:40 (UTC)[回复]
- 这是将机构描述为“瑞典的外交部”吧?--绀野梦人 2023年5月30日 (二) 11:21 (UTC)[回复]
- 前两者全衔应该包含国名。后面两者我不肯定。另外,就政府行政部门加上国名似乎是常见做法(毕竟没几个机关的外交部门不叫“外交部”),而各国立法部门名称更多样一些。至于专有名词,“外交部”跟“立法院”同样都是专有名词,我们这里讨论的只是如何消歧义(前缀还是后缀)的问题。——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5月30日 (二) 12:32 (UTC)[回复]
- 其实外交部的名字挺多样的,上面没有全面考虑,如英国的外交部:外交、联邦及发展事务部,日本的外务省 (日本)、朝鲜的外务省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意大利:外交与国际合作部 (意大利)、摩尔多瓦:外交与欧洲一体化部 (摩尔多瓦)--Nostalgiacn(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3:40 (UTC)[回复]
- 由这个表格来看,应该可以说中文维基百科中,瑞典外交部是比外交部 (瑞典)更习惯使用的条目名称。--CaryCheng(留言) 2023年5月29日 (一) 14:39 (UTC)[回复]
- 感谢各位的意见,我上方举例确实没有全面考虑,只先对“外交部”一词进行讨论。
- 以下整理目前为止的讨论共识共三项提案,请各位分案讨论是否支持及提供修订意见;若有任一提案达成共识,则将该案共识写入Wikipedia:条目命名一致性决议。--CaryCheng(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5:05 (UTC)[回复]
- (!)意见:我后来想想,下面的共识一范围太小,只改一个瑞典外交部,共识二改了各国外交部,但其他部门没动,两者好像没有“毕其功于一役”。但如果共识二能形成共识,也算有进展。--Tp091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6:20 (UTC)[回复]
- 共识一还是有用的,看上文讨论基础上是否有不同意见出现。--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6:30 (UTC)[回复]
- 感谢阁下的意见。三个提案各自涵盖的范围由小到大,是我的刻意设计,我预期共识二及共识三可能会有反对意见,不一定可以达成共识,因此设计了范围最小的共识一,希望在这一周的讨论之后,至少可以达到一项成果。三个提案中只有共识三可以“毕其功于一役”,然而范围大就会出现预料外的状况,需要厘清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再讨论达成共识,这个就需要时间跟耐心,还要有一些运气了。--CaryCheng(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6:36 (UTC)[回复]
- 了解。--Tp091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6:52 (UTC)[回复]
- (!)意见:我后来想想,下面的共识一范围太小,只改一个瑞典外交部,共识二改了各国外交部,但其他部门没动,两者好像没有“毕其功于一役”。但如果共识二能形成共识,也算有进展。--Tp091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6:20 (UTC)[回复]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依WP:命名一致性、NC:易于识别及NC:名从主人,
参阅下方提案说明,条目名称瑞典外交部优于外交部 (瑞典),将条目移动到瑞典外交部。--CaryCheng(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5:05 (UTC)[回复]
- 提案说明:
- 瑞典外交部的官方英文全称为:Ministry for Foreign Affairs
- 瑞典总领事馆的中文网页中,可见到瑞典官方在中文语境下以“瑞典外交部”指称“Ministry for Foreign Affairs”,符合NC:名从主人:
- 可搜寻到数个新闻来源在报导中使用“瑞典外交部”[1]、[2]、[3],符合WP:常用名称。
- 因此,依NC:名从主人及WP:常用名称,条目名称瑞典外交部优于外交部 (瑞典)。
- (+)支持--Tp091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5:18 (UTC)[回复]
- (+)支持。--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5:44 (UTC)[回复]
- (~)补充:依据社群讨论意见,修订提案说明,不引用WP:命名一致性。--CaryCheng(留言) 2023年6月2日 (五) 15:53 (UTC)[回复]
- (+)支持:理由见鄙人于2023年6月3日 (六) 07:49 (UTC)的发言。——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6月4日 (日) 02:38 (UTC)[回复]
- (+)支持。--大化国史馆从九品笔帖式(留言) 2023年6月4日 (日) 18:07 (UTC)[回复]
公示7日,2023年6月17日 (六) 17:47 (UTC) 结束:提案一已数日无新留言,反对意见均已获得合理回应,进入公示期。--CaryCheng(留言) 2023年6月10日 (六) 17:47 (UTC)[回复]
- 下方似乎还有反对意见。顺便提醒,基本上整个话题多数讨论都在下方,所以在估算留言期间的时候不能只看各该章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6月10日 (六) 20:23 (UTC)[回复]
- 感谢阁下的意见。我在公示前已检查过下方意见区,对提案一投下反对票的意见已获处理。其他提案的反对意见仍在讨论中,因此只有提案一进入公示。--CaryCheng(留言) 2023年6月11日 (日) 02:17 (UTC)[回复]
- 请问公示此案的理由是什么?是点票吗?如果是点票,提案二一样都有四票,为什么不选提案二?是因为“倾向支持”比“支持”低一级嘛?--Ghren🐦🕐 2023年6月13日 (二) 17:05 (UTC)[回复]
- 是的,点票。
- 提案二引用WP:命名一致性,在讨论区有数个使用者提出疑虑,相关讨论仍在进行,尚待凝聚共识。
- --CaryCheng(留言) 2023年6月14日 (三) 14:19 (UTC)[回复]
- (~)补充:U:Ghren及U:EricLiu1912虽然未投票,但对提案一持反对意见。--CaryCheng(留言) 2023年6月17日 (六) 17:04 (UTC)[回复]
- 结案说明
- 公示已达7日,投票情形如下:
- 依Wikipedia:共识#什么是共识:“共识不强求一致同意。理想情况下,共识不会存在任何反对意见;但假如无法实现这点,共识应采纳多数人的意见,并和重要少数的意见作出适当妥协。”
- 本案旨在选出合适的条目名称,除了“瑞典外交部”及“外交部 (瑞典)”二选一之外,未能发现其他妥协选项。
- 很遗憾本案无法做到一致同意,因此以少数服从多数结案。
--CaryCheng(留言) 2023年6月22日 (四) 14:32 (UTC)[回复]
-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依WP:命名一致性,将“国名+机构名”命名方式延伸至各国政府外交机构,即便该机构名称不仅是“外交部”三个字,例如加拿大全球事务部。依此原则,将做以下移动:
- 英国:外交、联邦及发展事务部 → 英国外交、联邦及发展事务部
- 日本:外务省 (日本) → 日本外务省
- 朝鲜:外务省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 朝鲜外务省
- 意大利:外交与国际合作部 (意大利) → 意大利外交与国际合作部
- 摩尔多瓦:外交与欧洲一体化部 (摩尔多瓦) → 摩尔多瓦外交与欧洲一体化部
--CaryCheng(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5:05 (UTC)[回复]
- (+)支持--Tp091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5:18 (UTC)[回复]
- (+)倾向支持。如果国家名很长、简写有冲突,是否维持括号版不变,哪种利于输入。比如假设南北朝鲜都有的部门——朝鲜外交部可能就有这种歧义。--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5:44 (UTC)[回复]
- 可以改“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外务省”,例如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铁道省。--Tp091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5:53 (UTC)[回复]
- 担心增加用户手动输入时的繁琐度,输入“外务省”只有3条自动建议,后者长长的国家名、结果太多。不过,自动建议看上去会建议重定向,那么有重定向就没问题。--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6:33 (UTC)[回复]
- 只能说“这个国家”的国名太长,应该是仅次于“那个国家”,但后者没有歧异。--Tp091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6:52 (UTC)[回复]
- 担心增加用户手动输入时的繁琐度,输入“外务省”只有3条自动建议,后者长长的国家名、结果太多。不过,自动建议看上去会建议重定向,那么有重定向就没问题。--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6:33 (UTC)[回复]
- 可以改“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外务省”,例如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铁道省。--Tp091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5:53 (UTC)[回复]
- (+)支持:理由见鄙人于2023年6月3日 (六) 07:49 (UTC)的发言。--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6月4日 (日) 02:43 (UTC)[回复]
- (+)支持。--大化国史馆从九品笔帖式(留言) 2023年6月4日 (日) 18:07 (UTC)[回复]
- (-)反对,不支持基于一致性原则原创新命名,如果这些独特的外交机构名称这样独特,如果没有给出名从主人性质的官方中文译名,那就保持字面翻译则可。——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6月15日 (四) 00:35 (UTC)[回复]
依WP:命名一致性,基本原则将“国名+机构名”命名方式延伸至各国政府机构,例如英国上议院、英国下议院、美国众议院及美国参议院,但部分专有名称除外(如行政院、国家杜马)。依此原则,将众议院 (泰国)移动至泰国众议院。--CaryCheng(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5:05 (UTC)[回复]
- (~)补充:抱歉,补上专有名称例外之描述。--CaryCheng(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5:25 (UTC)[回复]
- (+)支持--Tp091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5:18 (UTC)[回复]
- (=)中立 如果国家名很长且同系列机构有相似性或关联,不确定哪种更好。印度尼西亚外交部相比外交部 (印度尼西亚)好像还行,以及各国红十字会等机构条目。--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5:44 (UTC)[回复]
- (+)支持:理由见鄙人于2023年6月3日 (六) 07:49 (UTC)的发言。--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6月4日 (日) 02:40 (UTC)[回复]
- (+)支持。--大化国史馆从九品笔帖式(留言) 2023年6月4日 (日) 18:07 (UTC)[回复]
- (-)反对,同提案二的意见。——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6月15日 (四) 00:39 (UTC)[回复]
参照WP:命名常规及WP:消歧义,依照以下顺序引用相关指引命名政府机构条目。
- 依NC:名从主人及NC:使用全称,优先使用该机构官方公告的中文全称,例如中华民国外交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 若无官方公告的中文全称,则依WP:常用名称,使用可靠来源中人、物或事项的常见的名称,例如国家杜马。
- 若无符合WP:常用名称的名称,则使用该机构原文全称的中文翻译,例如外交、联邦及发展事务部。
- 若依前三条规则选用的条目名称出现歧义,则依WP:DABNAME,采用“国名+机构名”方式命名,例如新加坡外交部、马来西亚外交部、英国上议院、英国下议院、美国众议院及美国参议院。
依此共识,将做以下移动:
- 外交部 (瑞典) → 瑞典外交部
- 众议院 (泰国) → 泰国众议院
- 外务省 (日本) → 日本外务省
- 外务省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 朝鲜外务省
- 外交与国际合作部 (意大利) → 外交与国际合作部
- 外交与欧洲一体化部 (摩尔多瓦) → 外交与欧洲一体化部
- 法国外交部 → 欧洲暨外交事务部
- 加拿大全球事务部 → 外交、贸易和发展部
- 立法院 (琉球政府) → 琉球政府立法院(参见立法院 (消歧义))
- 国民政府行政院 → 行政院 (国民政府)(参见行政院 (消歧义))
- 特别说明
共识四与共识二及共识三有冲突,无法同时通过。--CaryCheng(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04:32 (UTC)[回复]
- 大致(+)支持,但根据消歧义的要求,同名消歧义应该这样“XXX (YYY)”格式,所以第四点应该要符合消歧义的,但不反对原有第四点作为重定向来处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6月15日 (四) 00:4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