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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维让

清朝官员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林維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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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维让(1818年—1878年),字巽甫,又字友逊台湾淡水枋桥(今新北市板桥区)人,祖籍福建漳州龙溪县[2]林本源家族成员,当时北台湾大富豪林平侯之孙,“本记”林国华之长子[2]。为清代官员,曾任户部湖广司员外郎,候选知府,花翎道衔[3],诰授中宪大夫,晋封资政大夫[4]

事实速览 林维让, 字 ...

生平

早期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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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本源园邸一景。林本源家族的事业在林维让、林维源兄弟当家时期达到巅峰,林本源园邸也在当时完成

林本源家族曾聘请文人吕世宜担任西席(家庭教师),林维让即为其徒弟之一[5]。吕世宜所著之《古今文字通释》一书就收藏于他的家中[5]。林维让曾于咸丰三年(1853年)被报捐为员外郎[6],咸丰九年(1859年)钦赐举人,与兄弟林维源一同拜厦门陈南金为师。之后林家族人林国芳逝世,他便回台共同处理家事,成为林本源家族的族长[7]

戴潮春事件

同治元年(1862年),戴潮春事件爆发,新庄杨贡、桃园杨德源等人起兵响应。杨德源本来是桃涧堡总理,因一些事情而被革职,他便“会盟结党”,抢劫富豪。林维让兄弟相当担忧,于是找来林国芳的门客叶春一起商量征讨杨德源的方法。叶春将自己的计谋告诉给桃园的仕绅、耆老,答应让杨德源再度担任总理,还请新庄县丞授予木戳。杨德源十分开心,开宴会庆祝。叶春命令壮士趁夜杀掉他,将其头颅悬挂在枋桥西门上。后兵备道丁曰健自中国渡台平乱,抵达艋舺(今台北市万华区)时,林维让资助其二万两军饷,因此在事件平定后获授三品衔[8]

兴建大观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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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维让为大观义学联合创办人之一

台湾清治时期漳泉械斗时常爆发。但事件平息后,漳泉双方彼此仍然互不往来。林维让对这种情况相当担忧,于是将其妹嫁给泉州晋江的举人庄正。庄正与林维让兄弟在同治二年(1863年)[9]一同创立大观社(即今之大观义学),召集漳州、泉州两族之士在此会面,每月定期考核诗文。同治十年(1871年),淡水同知陈培桂修《淡水厅志》,与陈霞林苏衮荣张书绅等人一同担任采访[10]。光绪二年(1876年),巡抚丁日昌视察台湾,邀请林维让至郡(今台南),林维让因病无法去成,改由林维源代替林维让前往。光绪元年(1875年)丁戊奇荒爆发,林维让以其母郑氏之名义捐钱赈灾,获慈禧太后颁一品夫人,赠“积善馀庆”牌坊[11][1]。光绪四年(1878年),林维让逝世[12]

其他贡献

捐款

  • 咸丰三年(1853年),凤山林恭起事,林维让、林国芳倡捐洋银,一共三万二千元[13]
  • 清治时期的台湾有一句谚语:“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反”[14],时常发生民变及械斗[15]。林维让捐出一万二千圆洋银,以备军费[16]
  • 光绪三年(1877年)正月,丁日昌劝导林维让兄弟捐出洋银五十万元[17],林维让兄弟也曾答应捐出万金,资助沪尾炮台的兴建[18]
  • 丁日昌曾向富绅募集建设铁路的资金。林维让兄弟答应捐出五十万元,但五十万元的经费对修建铁路来说,数目实在是太小,因此该笔款项无法用于修建铁路,而是被拿来赈丁戊奇荒之灾[19]

建设

同治九年(1870年),林维让兄弟曾在石碇堡捐建长坑溪桥、南港仔桥[20][21]

墓地

林维让的坟墓是在光绪五年(1879年)所建造,原位于二八张(今中和区一带)[22][23]。墓碑是由林维让之子林尔昌、林尔康所立[24],墓前有一对文笔望柱[24]

轶事

林本源家族在起家时非常节俭,每人三天分配一斤用来煮点心的猪肉,林国华、林国芳、林维让、林维源等人在家里穿的都是布衣,可谓非常节省[1]

评价

连横:“维让性倜傥,好士,租谷出入,悉任管事。而维源俭朴,巨细必经,唯结交官府。”[25]

系谱

过继
林应寅
林平侯
林国华
本记
林国芳
源记
林维让
兼祧
林国栋(饮记)
林维源林维德
林尔昌林尔康林尔嘉林祖寿林柏寿林松寿林彭寿林鹤寿林嵩寿
林熊征
永记
林熊祥
益记
林熊光林景仁林崇智
训眉记
林宗毅林宗贤林子畏
松记
林忠
林明成林衡道林桐
林知延林宛娴林知佑林知蔚

参见

注释

  1. “时甫”为林维让之弟林维源的字。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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