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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桥头地方法院
中華民國三級法院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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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桥头地方法院,简称桥头地方法院、桥头地院,是台湾的地方法院之一,位于高雄市桥头区,属普通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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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随社会发展台湾高雄地方法院案件量逐年升高,而有筹设高雄地区第二座地方法院的规划[2],最初预订设于高雄县凤山市,名为“台湾凤山地方法院”,但因腹地不足且欲减轻偏远地区民众洽公之不便,故改至桥头乡高雄新市镇内,并更名为“台湾桥头地方法院”。[3]工程原预订于2009年10月完工,但后因故延至2012年4月动土[4]、2016年9月启用。[5]
历任院长
管辖区域
组织
- 院长
- 旗山简易庭
- 冈山简易庭
- 桥头简易庭
- 桥头普通庭
- 民事执行处
- 行政诉讼庭
- 刑事庭
- 民事庭
- 书记处
- 民事执行纪录科
- 民事纪录科
- 刑事纪录科
- 简易庭纪录科(非讼中心)
- 行政诉讼纪录科
- 总务科
- 研考科
- 文书科
- 诉讼辅导科
- 通译庭务员室
- 法警室
- 公设辩护人室
- 公证处
- 提存所
- 登记处
- 人事室
- 会计室
- 政风室
- 统计室
- 资讯室
特色
- 本院辖区人口为1,105,207人(2021年8月),是中华民国所辖人口排行第9的地方法院。
曾经审理之重大案件
参见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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