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中华民国电影事业发展基金会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财团法人中华民国电影事业发展基金会英语The Motion Picture Foundation,R.O.C.),简称电影基金会,负责发展台湾电影事业并办理电影界相关事务,带领台湾年轻一辈的导演、制片参访各国片商及投资方,积极创造合作机会,并举办金穗奖、配合金马奖奖励摄制优良影片及优秀从业人员。

事实速览 成立时间, 类型 ...

历史

1975年4月1日,行政院新闻局采纳台北市影片商业同业公会之建议,筹组成立“财团法人中华民国电影事业发展基金会[1]。初期本会章程第五条明定,经费来源包括政府有关机关之补助、进口外国影片公司于输入外片时捐助、国内外有关影业机构或公司行社捐助、个人捐助。成立之初,董事长均由行政院新闻局局长兼任,行政院主计处副主计长为常务监事。

1991年7月1日,行政院新闻局退出会务,改由电影业者自行推选董事长、常务董事、监事,遴聘执行秘书(或称秘书长)及相关工作人员。原先会务除辅导各电影团体举办电影专业活动外,其余业务多已由行政院新闻局自行编列经费执行。

2012年5月,新闻局裁撤后改由文化部影视及流行音乐产业局负责。

组织架构

基金会

  • 董事会(董事11~15人:文化部影视及流行音乐发展司指派16人、台北市影片商业同业公会指派3人。常务董事3人至5人,由董事互选之。常务董事中选举1人为董事长)
  • 监事会(监事3人,文化部影视及流行音乐发展司指派2人、台北市影片商业同业公会指派1人,监事互选1人为常务监事)
    • 董事长
      • 秘书长
  • 内部单位
    • 秘书组
    • 财务组
    • 业务组
  • 业务单位
    • 台北金马影展执行委员会
    • 两岸电影交流委员会

台北金马影展执行委员会

执行委员7人至11人(包括主席)、执行长1人。下设行政部、竞赛部、影展部、行销部,办理:金马奖金马国际影展金马创投会议金马电影学院

两岸电影交流委员会

委员11至15人(包括主任委员)、秘书长1人。下设秘书组、行政财务组,办理:两岸电影展

历任董事长

更多信息 届次, 姓名 ...
Remove ads

相关条目

资料来源

外部链接

Loading related searches...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