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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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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的高级人民法院,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32号。现任院长为郑青二级大法官。
此条目需要扩充。 (2013年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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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1954年8月1日,原辽东省、辽西省法院合并,组建辽宁省人民法院。1955年1月28日,辽宁省人民法院改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1]。
机构设置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33个,综合部门12个: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法官管理处、教育培训处、宣传联络处、技术处、司法辅助办公室、计划财务装备管理处、督察室、老干部处、机关党委、司法警察总队;审判执行业务部门21个: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刑事审判第四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环境资源审判庭、行政审判第一庭、行政审判第二庭、赔偿委员会、审判监督第一庭、审判监督第二庭、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执行四庭[1]。
历任领导
- 院长
- 副院长
知名审理案件
对应中级人民法院/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海事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 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
-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 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
- 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
- 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海事法院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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