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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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督,在中国明、清2朝的地方行政区域中名义上最高行政长官的官职。在明朝全部是临时的官职,清代,总督是正式官职,别称有督宪、制军、制台、帅、部堂,演变成常驻地方的封疆大吏。越南阮朝也模仿清朝的职官制度,设有总督一职。西方早在公元前2世纪的罗马帝国时代,就设有与清朝总督职能相类似的职务——“rector provinciae”,中文一般也翻译为“总督”。后来西方列强进入殖民时代,在殖民地上设置的最高行政长官在中文也译为“总督”,比如香港在英国统治时期由英国派遣的行政首长就称为香港总督,不过在去殖民化之后,很多却变成虚位不具实权的形式,相当于原母国的1种宣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