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兩制臺灣方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臺灣政策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一國兩制臺灣方案是指中國共產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就台灣問題提出一國兩制原則,並依據這一原則對台灣地區做出的政治、經濟、軍事等方面設置方案。
在1980年代,中共中央軍委主席鄧小平為了解決台灣問題、實現中國統一之目標所提出憲法原則:一國兩制,即指「一個國家,兩種制度」(英語:One country, two systems)[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向實際統治台灣地區的中華民國政府提出一國兩制,並且如同香港和澳門一樣,賦予台灣特別行政區的地位。台灣特別行政區內除了可以自行處理文化、經濟、外交、國防事務以及制訂國際貿易政策,並且讓中華民國政府得以繼續保留各項權力、不會解散於臺灣設置的民意機關、能夠參與世界貿易組織等團體和有限度保留自身軍隊等特別規定,但是種種提議都遭到中華民國政府拒絕[2]。其主要原因在於中華民國不同於香港和澳門過去被視為英國以及葡萄牙的殖民地,除了現時仍然有12個主權國家願意與其維持邦交,並將其視為是代表中國的合法政府(政府承認)外,實際上其所統治的臺灣地區在政治、外交、經濟和軍事等方面都享有自主性和獨立性[3]。時任中華民國總統蔣經國則在1987年以「一國良制」回應鄧小平[4]。面對這一情況,中華民國政府繼續維持現狀(目前有12個主權國家維持邦交,承認中華民國政府為中國的合法政府),而且中華民國政府在憲法上至今仍未宣告放棄大陸地區的主權。
鄧小平之後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雖未再提出具體的一國兩制台灣方案,但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在1993年發表《台灣問題與中國的統一》白皮書,描述「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的四個基本點,第二、三點明確,台灣成為特別行政區後,實行資本主義制度,並「高度自治」。擁有獨立的行政、立法、司法、軍事權及一定的外交權,自行管理黨、政、軍、經、財等。中央政府不派軍隊和人員駐台,特別行政區官員和台灣人士可出任中央政府機構領導職務,管理全國事務[5]。
2019年1月2日,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時,於北京人民大會堂發表習五條[6]。他針對台灣問題,重申「海峽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九二共識」,並延伸鄧小平在1983年提出的鄧六條,提出「探索『兩制』台灣方案」,更進一步罕見公開批評「制度不同,不是統一的障礙,更不是分裂的藉口」[7]。2022年8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表的《台灣問題與新時代中國統一事業》白皮書,重申了上述立場[8]。隨著談判被拒後數十年的局勢變化,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學者針對習五條,分析認為依照現今的政治原則,中央政府很難兌現鄧小平時代的承諾,即台灣地區擁有獨立的外交和軍事權利[9]。隨著參加2024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的台灣三大黨派,包括民主進步黨、中國國民黨[10]、台灣民眾黨[11]候選人相繼以「香港一國兩制失敗」爲由,明確表態反對「一國兩制」,針對台灣問題而提出的「一國兩制」基本上被認爲是中共一廂情願[12]的設想[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