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國會 (1913年—1925年)
中華民國曾經存在的最高立法機關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1913年4月8日至1925年4月24日間存在的中華民國國會,是指中華民國依據《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於民國二年(1913年)4月8日正式於北京成立的立法機關,也被視為法統,由參議院與眾議院共同構成,主要依據《臨時約法》執行議會權力。此外,第一屆國會還負責起草憲法。由於政治原因,中華民國國會多次解散和重新召集。最終臨時執政段祺瑞於1925年4月24日聲明廢棄法統,宣告終止,為期13年的民國初年國會結束。
Quick Facts 中華民國國會, 種類 ...
中華民國國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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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類 | |
種類 | |
架構 | 參議院 眾議院 |
歷史 | |
成立 | 1913年4月8日,111年前(1913-04-08) |
解散 | 1925年7月1日,98年前(1925-07-01) |
前身 | 中華民國臨時參議院 |
繼任 | 立法院 (1928年) |
結構 | |
議員 | 參議院:274席 眾議院:596席 參議院:168席 眾議院:406席 |
任期 | 參議院: 6年 眾議院: 3年 |
選舉 | |
初次選舉 | 1912年12月-1913年1月 |
上屆選舉 | 1918年5月-6月 |
會議地點 | |
北京國會議場 | |
法律 | |
《中華民國臨時約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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