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式檔案系統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相對於本機端的檔案系統而言,分散式檔案系統(英語:Distributed file system, DFS),或是網路檔案系統(英語:Network File System),是一種允許檔案透過網路在多台主機上分享的檔案系統,可讓多機器上的多使用者分享檔案和儲存空間。
在這樣的檔案系統中,客戶端並非直接存取底層的資料儲存區塊,而是透過網路,以特定的通訊協定和伺服器溝通。藉由通訊協定的設計,可以讓客戶端和伺服器端都能根據存取控制清單或是授權,來限制對於檔案系統的存取。
相對地,在一個分享的磁碟檔案系統中,所有節點對資料儲存區塊都有相同的存取權,在這樣的系統中,存取權限就必須由客戶端程式來控制。
分散式檔案系統可能包含的功能有:透通的資料複製(英語:replication (computer science))與容錯。也就是說,即使系統中有一小部份的節點離線,整體來說系統仍然可以持續運作而不會有資料損失(英語:data loss)。
分散式檔案系統和分散式資料儲存的界線是模糊的,但一般來說,分散式檔案系統是被設計用在區域網路[1],比較強調的是傳統檔案系統概念的延伸,並透過軟體方法來達成容錯。而分散式資料儲存,則是泛指應用分散式運算技術的檔案和資料庫等提供資料儲存服務的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