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紐外交公款侵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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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外交公款侵吞案,是指2006年至2008年間,中華民國外交部與巴布亞紐幾內亞洽談建立全面外交關係,但兩國官員商議多次後,巴紐無意建交,因此中華民國外交部部長黃志芳要求仲介者金紀玖與吳思材退還暫存兩人帳戶中的外交款項。這些外交款項是原訂建交後給予巴布亞紐幾內亞的外交援助款,但是此外交援助款遭金、吳兩人侵吞,牽涉金額約3,000萬美元[1][2][3]。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因無任何款項流入公務員帳戶內,認定黃志芳、邱義仁、柯承亨等未涉及侵吞巴紐建交公款,以不起訴結案[4][5]。經跨國法律行動,仲介吳思材等所得款項追回。監察院認定外交部長黃志芳處理有缺失,進行彈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