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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台湾检察机关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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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中華民國對應於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設置的檢察機關,一般被簡稱為臺北地檢署或北檢,與同在臺北都會區的新北地檢署、士林地檢署合稱北三檢。由於政治等重大案件都集中於此偵辦,因此又有天下第一檢之稱[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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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台灣自日治時期引入西方法制開始,司法機關長期審檢不分,因此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於日治時期的前身「臺北地方法院檢察局」係隸屬於當時的臺北地方法院;1945年國民政府接收台灣,同年11月1日接收該局業務,並將該局更名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處」時,仍然維持審檢不分的體制;迄1980年7月1日,審檢始分隸。
審檢分隸後,1989年12月24日《法院組織法》修正,改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機關首長「首席檢察官」亦同時改稱為「檢察長」。
管轄區和分局

樓層介紹
機關組織
- 檢察長
- 襄閱主任檢察官
- 主任檢察官
- 檢察事務官
- 法醫室
- 書記處
- 紀錄科
- 執行科
- 文書科
- 研究考核科
- 總務科
- 資料科
- 訴訟輔導科
- 法警室
- 觀護人室
- 人事室
- 會計室
- 統計室
- 政風室
- 資訊室
歷任首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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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
2015年7月24日,在反課綱運動學生與民眾闖入教育部事件中,警方於凌晨4時20分起非法逮捕在現場採訪的記者以及沒收其器具,之後北檢不但未儘速釐清案情以釋放記者,反而遲至晚上才無保請回三位堅持不交保的記者,並且在沒有合理的理由下,限制這三位記者的住居。自由時報晚間22時47分針對該限制住居處分發出質疑與抗議聲明,表示其記者廖振輝在現場進行新聞採訪工作,報導事件真相並盡監督政府工作本份,沒有逾越任何法令,並表示認為該裁定已嚴重影響廖振輝的自由權與工作權。[10]
2022年12月16日,臺北地檢署遭不明人士田山盛國侵入,於頂樓懸掛中華民國國旗處上方,加掛一面民主進步黨黨旗。該男子後被依《中華民國刑法》無故侵入建築物罪起訴。[11][12]。
2024年9月初,鏡週刊報導檢方在偵查過程中,發現有與京華城案相關的證據,並據此認定柯文哲涉有重嫌。三立新聞與菱傳媒也傳出類似報導。報導出來後,外界質疑台北地檢署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主動把證據外洩給特定媒體,甚至透過媒體操縱輿論。台北地檢署則否認有洩密或操縱輿論,並主動分他字案追查洩密事宜。2024年9月13日與9月16日,台北地檢署針對洩密事件,分別約談菱傳媒與三立新聞的記者[13][14]。
9月14日,有媒體報導檢方約談黃景茂的細節。台北市議會民眾黨團總召陳宥丞對此指責國民黨北市議員游淑慧把約談細節透露給特定媒體。游淑慧在否認自己洩密同時,回應報導提及的會議紀錄早已公開,與偵查洩密無關[15]。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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