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飛航情報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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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飛航情報區是國際民用航空組織設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十一個飛航情報區之一。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民航處航空交通管理部負責管理。範圍包括香港及以南海域,覆蓋南中國海面積達276,000平方公里[1],亦覆蓋中華民國實控的東沙群島(東沙島)。香港飛航情報區形狀有如一枚果仁,北面緊貼廣州飛航情報區,自香港東面約200海里至台北飛航情報區;東南面約200海里至馬尼拉飛航情報區,西面約200海里及西南面為三亞飛航情報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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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聯合聲明》附件一第九條提到「香港特別行政區自行負責民用航空的日常業務和技術管理,包括機場管理,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飛航情報區內提供空中交通服務,以及履行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的區域性航行規劃程序所規定的其它職責」[3]。香港主權移交後,特區政府按《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自行負責民用航空日常管理,包括在「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飛航情報區內提供空中交通服務,和履行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的區域性航行規劃程序所規定的其他職責」[a]。199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修訂《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規則》將全國劃分為十個飛航情報區,將香港飛航情報區囊括在內[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