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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粹德國國旗

德国1935年至1945年5月使用的国旗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纳粹德国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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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粹德國國旗,正式名稱為國家和民族旗(德語:Reichs- und Nationalflagge),也被廣泛稱為納粹旗(英語:Nazi flag)或萬字旗(德語:Hakenkreuzflagge直譯:「勾十字旗」)。該旗幟背景為紅色,中間為白色圓形內部有卐字(萬字)。該旗幟最初是德國國家社會主義工人黨的旗幟,1933年阿道夫·希特勒當上總理後,將該旗幟作爲兩面德國國旗之一,而另一面國旗是德意志帝國的黑白色紅色水平三色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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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即興登堡總統去世後一年,希特勒正式指定其為唯一的德國國旗,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第三帝國滅亡為止。

歷史

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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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卐字的舊德意志帝國國旗由1933年一直使用到1935年

在拒絕了許多有關旗幟設計和顏色的建議後,希特勒將設計新旗幟的過程描述如下:

「與此同時,我本人經過無數次嘗試,終於定下了這樣的形式:一面有著紅色背景,白色圓形和中央黑色勾十字記號的旗幟。經過長時間的試驗,我還決定了勾十字和白盤的大小、尺寸和比例,以及勾十字記號的形狀和厚度。」

——阿道夫·希特勒,我的奮鬥 (1925)

納粹黨在1933年1月30日奪取德國政權後 ,棄用了魏瑪德國黑紅金三色旗。 3月12日,一項法令確立了兩個法定國旗:重新引入的黑白紅三色帝國國旗和納粹黨的旗幟。[1][2]

納粹德國國旗上面的勾十字從兩面看旋轉方向是不同的,陸地上的納粹旗幟上的勾十字無論從哪面看都是右旋的[3]。 在1933年1月30日希特勒被任命為德國總理後不久,魏瑪共和國時期的黑紅金三色國旗即遭禁用;隨後於3月12日頒布的法令規定德國將使用兩面法定旗幟:一是重新啟用的黑白紅三色帝國三色旗作為國旗,另一面則是納粹黨的旗幟。[1][2] 儘管如此,這兩面新旗幟直到1933年3月14日才正式啟用,儘管實際使用可能在此之前已經開始。[4]

1933年4月29日,內政部長威廉·弗里克頒令所有商船必須在船艉懸掛黑白紅三色艦船旗,並在訊號索具右舷訊號橫桁上懸掛納粹黨旗。[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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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粹德國的第一面國旗(1933–1935年),其圖樣對應於北德意志邦聯(1867–1871年)及德意志帝國(1871–1919年)時期使用的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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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粹黨的黨旗(1920–1945年)。其卍字符居中,與1935年後德國國旗上偏左的卍字位置略有不同

阿爾伯特·斯佩爾在他的《第三帝國的內幕》書中指出:「他(阿道夫·希特勒)只在兩件其他的設計中表現了他對其消暑別墅伯格霍夫同樣的熱情:「帝國戰旗和他的個人旗幟」,表明希特勒是一位狂熱的旗幟設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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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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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44年2月17-18日夜間在卡西諾鎮以西4000英尺的拉皮多河南岸發現的一面納粹國旗。在此圖片中,勾十字記號看起來朝左

卐字偏離中心的版本被用作德國註冊民用艦艇上的民用旗幟,並用作納粹德國海軍軍艦上的艦首旗。 關於卐字偏離中心的旗幟在1935年至1945年間是否是官方國旗一直存在爭議,例如在流行的旗幟學網站「世界國旗」上[6]。 第三帝國的書籍中始終卐字位於中心的版本顯示為德國的國旗。 第三帝國於1937年出版的名叫《您應該立即知曉的事》(Du Sofort im Bilde,這是第三帝國組織的指南)的一本書[7] 顯示了卐字(勾十字)居中的旗幟是德國的國旗。 此前一年(1936年)在第三帝國出版的一本書《1936年德國公務員年鑑》(Deutscher Beamten-Kalender 1936),也將卐字(勾十字)居中的版本作為國旗,此外,書中說卐字偏離中心的版本也被描述為用於軍艦旗(Kriegsschiff)[8]。 除海軍以外,平民和德國武裝部隊還經常使用卐字居中版本的旗幟。

在納粹德國,從1933年到至少1938年,任何一面卐字旗在正式啟用前,都必須經過一個儀式,將其和納粹在1923年啤酒館政變中使用的名為「血旗」(Blutfahne)的卐字(勾十字)旗接觸。 這個持續很久的儀式在每次紐倫堡黨代會上進行。直到1938年紐倫堡舉行最後一次集會之後,這種傳統是否繼續存在還不得而知。

1945年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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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美國弗吉尼亞州夏洛茨維爾右翼大團結集會由多位另類右派活動人士組織,現場參與者手持美利堅聯盟國國旗加茲登旗、納粹旗幟以及印有雷神之鎚圖案的旗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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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慕尼黑一場民族主義遊行中的參與者揮舞1933年至1935年間的帝國旗。儘管歷史上的納粹政權曾於1935年因其「反動性質」而禁止該旗,今日的德國新納粹分子因《德國刑法》第86a條禁止使用卍字旗等納粹標誌,遂轉而使用該旗作為替代象徵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納粹德國戰敗之後,盟軍管制理事會於1945年9月20日頒布的第一號法律廢除了所有納粹象徵,並撤銷了第三帝國時期的相關法律。[9] 此後,在多個國家(特別是德國)中,持有、進口或展示納粹卍字旗皆被明令禁止

時至今日,納粹卍字旗仍在德國境外為新納粹支持者與同情者所廣泛使用;而在德國境內,由於上述針對所有納粹象徵(例如卍字、黨衛隊雙閃電符號等)的禁令依然有效,德國新納粹團體則轉而使用1933年至1935年間的舊國旗。根據今日德國的《刑法典》第§86a條,相關禁令仍具法律效力。然而,儘管該黑白紅三色帝國旗曾於納粹德國短暫使用,其本身在歷史上並不具有種族主義或反猶太主義的意涵。[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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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旗幟

參見

  • 德國國旗
  • 國防軍(1933-1945)的標誌列表
  • 德國空軍的標誌列表(1933-1945年)
  • 德國海軍標誌列表(1935-1945年)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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