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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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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死》事件,也稱大光明事件,[1]是美國電影《不怕死》在中國上映時對華人刻板印象之描述引發的種族主義爭議。復旦大學教授洪深在上海大光明影戲院觀看《不怕死》後,因該片內容辱華,在電影院內痛斥影片辱華內容,並呼籲觀眾拒看。此舉引發與影院管理層的衝突,洪深被租界巡捕帶走,但經過辯護與社會支持,當晚獲釋。隨後,洪深提交書面抗議,引起廣泛關注,社會各界紛紛響應,要求禁止該片上映並銷毀拷貝。新聞界也聯合起來,拒絕刊登大光明影戲院的任何廣告。經過數月鬥爭,大光明影戲院和影片演員羅克正式道歉,影片撤檔。[2]

背景
1930年2月21日,上海租界內的上海大光明影戲院和光陸大戲院開始放映由美國派拉蒙公司出品、羅克主演的影片《不怕死》。羅克,美國喜劇演員、導演和電影製片人,以其穿著三件套西裝、戴高禮帽的學者形象而聞名。在20世紀20年代,羅克在中國廣受歡迎。上海電影院曾多次放映他的影片,觀眾普遍對其作品給予高度評價,認為他的滑稽表情自然,滑稽之中帶有諷刺世情的意味,且不依賴化妝來增強效果。影片《不怕死》的故事背景設置在舊金山中國城,講述了一位美國植物學家受聘調查綁票販毒集團的故事。在這部電影中,華人男性角色以抽鴉片的形象出現,華人女性則被描繪為有小腳的形象。羅克扮演的植物學家還出現了扭住一名華人老頭小辮子並戲弄他的場景。[3]
經過
2月21日上映當日,當天共有35名讀者向《民國日報》寫信,表達了對電影情節侮辱華人形象的不滿,要求停止映演這部電影,其中便有如「這張影片內描寫的滑稽完全是以僑美中國人的醜惡來開玩笑的資料,這張影片內奸詐的表現完全以僑美中國人的扮演,簡直塌盡了中國人的台,丟盡了中國人的臉」、「如果他們不停止映演這張完全侮辱華人的影片,請注意,我們中國人也有熱血,我們中國人也會不怕死的」等評論。[3]
2月22日周六,復旦大學教授洪深上完課,應朋友徐君建議,去大光明影戲院觀看《不怕死》。[4]洪深的朋友請他去看電影,本想前往卡爾登戲院觀看范朋克主演的影片。洪深認為,范朋克曾演過華人用髮辮自縊等電影情節,且並未有道歉改過,故而改為大光明影戲院觀看《不怕死》。[3]報紙廣告介紹該影片「笑料十分豐富,始終無懈可擊,配搭十分得當,無不愉快勝任」。[4]然而,觀影過程中,洪深感覺該影片對華人戲弄、侮辱和污衊,當影片播放到羅克向華人買花,將錢扔在地上的情節時,憤然離場。[3]離開電影院後,洪深在電影院門口聽到幾名青年學生正在談論影片,聽聞他們打算寫信給報館,披露影片內容,勸國人不要再去觀看後,贊同學生的意見,表示應當立即行動。於是在學生等人的的簇擁下,登上電影院台前,向全場觀眾發表演講,斥影片無中生有地侮辱華人,表示「我們是中國人,應當有愛國心,不能默受這樣的侮辱與誣衊,最起碼應該退票」。演講罷,有人起立附和:「好!我們應當有點志氣,不要再看了!」觀眾紛紛離開展演廳,前往售票處退票,但被拒絕,因而洪深帶領他們找電影院理論。[3]
大光明影戲院總經理高永清聞訊,命人把洪深強行拉入辦公室。[4]隨後,英國籍經理茄爾斯攔住洪深帶領職員,將洪深推入樓梯旁邊的一間辦公室,洪深幾次用英語警告對方停手,但並未獲得回應。[3]在辦公室內,茄爾斯命令下屬關上房門,上前抓住他的衣領,咒罵不休,洪深與茄爾斯扭斗在一起,高永清遂派人向巡捕房報警。兩名巡捕得報趕到,以「引起暴動罪」將洪深帶往巡捕房,明星影片公司演員鄭小秋正巧路過電影院門口,洪深請求鄭小秋與公司聯繫,設法出面交涉。新閘捕房捕頭盤問事情經過,洪深詢問捕頭若是在倫敦的電影院,放映華人製作影片,刻畫旅華英國人醜陋形象,他們會如何感想。捕頭隨即派人調查,3小時後,調查者回到新閘捕房,云該片在西方人看來「完全是滑稽片,不能十分當真」。洪深指西方人自然覺得好笑,但華僑醜態不能令華人發笑。巡捕則稱不喜歡看可以自己不去看,不必要求別人也不必看,並且要求洪深向戲院經理道歉,不再散布有關這部影片的評論,被洪深拒絕。洪深表示,將起訴起訴戲院妨害他人人身自由,以及捕房無故拘人。鄭小秋向明星影片公司報告後,明星影片公司職員張石川、程步高、湯傑等,以及南國社成員田漢、金焰、廖沫沙,趕來新閘捕房聲援,責問捕房非法拘捕洪深之事。晚上8點半,捕房將洪深釋放。[4]
回應
洪深在《不怕死》事件後,向國民黨上海市黨部提交了一份呈文,要求禁止放映《不怕死》,並嚴懲大光明影戲院,還建議通過外交途徑在全球範圍內禁映該影片。他連續在《民國日報》發表文章和啟事,指責《不怕死》事件的經過和影片侮辱中國人。[4]《民國日報》以「侮辱國人之影片,激動洪深君義憤,大光明主太無心肝」為標題進行了報道。在隨後的連續報道中,該報又使用了「影片國恥」這樣的加框四字作為引題。[5]洪深將大光明影戲院總經理高永清告上法庭,指控其公然侮辱和欺騙錢財,要求法律制裁和賠償損失。1930年3月13日,上海臨時法院首次開庭審理此案,但因證據不足延期再審。四個月後,案件在法院續審,但庭審仍未取得實質進展。[3]
明星影片公司老闆鄭正秋、周劍雲在報上刊文抗議毆打和逮捕洪深。南國社、藝術劇社、復旦劇社等藝術團體公開發表宣言,[4]發表聯合宣言,強烈譴責帝國主義通過電影進行的文化侵略,認為這種行為不僅侮辱華人,還在國際上散布醜陋的宣傳,混淆是非,影響極其惡劣。他們呼籲直接禁止該電影的放映,[3]表示「深願為洪先生之後盾,作一致之援助」。[4]僑務協進會、租界納稅華人會、國民拒毒會等民間組織,或致函上海電影檢查委員會,或寫信給租界工部局,對洪深表示支持,並強烈要求禁映該片。滬上報刊紛紛發表評論,譴責這類電影醜化華人形象,影響中國的國際地位。外商《密勒氏評論報》指,「這是中國進口的類似影片中最糟的一部,任何看過該片的中國人無疑都會被激怒。」[4]上海影戲界以及觀眾采抵制《不怕死》電影的上映,一些觀眾在電影院內割破坐墊、燃放爆竹,還有的灑阿姆尼亞汁弄得奇臭不可嚮邇,迫使觀眾離場,嚴重影響了戲院的正常營業,最終導致電影院不得不暫停營業。[3]
處置
國民黨市黨部決定在羅克未向中國道歉前,其所有參演影片一律禁映。[3]行政院、教育部以及電影檢查委員會等部門,令各報館禁登上海大光明影戲院和光陸大戲院的廣告,令上海市各影院禁映羅克主演的影片,內政部將此令轉發全國各省市政府所屬電影檢查機關執行,行政院責令外交部向美國政府提出交涉,江海關監督公署嚴密查扣該片,以杜絕流傳。[3]
最終,上海大光明影戲院、光陸大戲院登報向洪深道歉。[1][3][6]羅克致信中國駐舊金山總領事,表示自己完全無意觸犯中國人的民族尊嚴,任何以為此片是對中國人的負面描寫都非其本意,並正式向中國人民道歉。隨後,國民政府上海市電影檢查委員會允許其主演的其他影片在中國放映。[3]受到《不怕死》事件影響,教育部與內政部於1930年11月3日制定《電影檢查法》,推行電影審查制度,此乃中國首個全國性的電影審查制度。[7]
參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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