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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作家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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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作家協會,簡稱中國作協,是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作家組成的人民團體,正部級單位,中央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1]中國作協是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之一,但同時中國作協和中國文聯都是中央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中國作協不計入文聯團體會員總數,在行政級別上與中國文聯平級。
沿革
中國作協最早可以追溯到1937年成立的中華全國文藝界抗敵協會[2]。1949年7月23日,中華全國文學工作者協會在北平成立,簡稱「全國文協」,成為中華全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即中國文聯)下屬的6大協會之一。1953年10月全國文協更名為中國作家協會,成為與中國文聯並列、獨立的人民團體。中國作家協會以下有各省市的作家協會組織,直屬機關刊物為《人民文學》,設有魯迅文學獎、茅盾文學獎、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全國少數民族文學創作「駿馬獎」四項全國性文學獎項[3]。
中國作家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每5年舉行一次的全國代表大會(原稱會員代表大會)和它選舉產生的全國委員會(原稱理事會)。全國委員會選舉主席一人和副主席若干人組成主席團。主席團下設書記處,負責處理協會的日常工作和根據需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及專門委員會。書記處書記由主席團推舉產生[4][5][6]。中國作家協會是中國大陸地區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各民族作家自願結合的專業性人民團體。
截至2019年7月,中國作協現有團體會員46個,地方作協33個,行業作協13個,個人會員12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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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設置
- 辦公廳
- 人事部(離退休幹部辦公室)
- 創作聯絡部(權益保護辦公室)
- 對外聯絡部(港澳台辦公室)
- 創作研究部
- 機關黨委
- 小說委員會
- 詩歌委員會
- 散文委員會
- 報告文學委員會
- 兒童文學委員會
- 軍事文學委員會
- 影視文學委員會
- 文學理論批評委員會
- 少數民族文學委員會
- 作家權益保障委員會
- 網絡文學委員會
- 地方作協
- 北京作家協會(正處級)
- 天津市作家協會
- 河北省作家協會
- 山西省作家協會
- 內蒙古自治區作家協會(正處級)
- 遼寧省作家協會
- 吉林省作家協會
- 黑龍江省作家協會
- 上海市作家協會
- 江蘇省作家協會
- 浙江省作家協會
- 安徽省作家協會(正處級)
- 福建省作家協會
- 江西省作家協會
- 山東省作家協會
- 河南省作家協會(正處級)
- 湖北省作家協會
- 湖南省作家協會(副廳級)
- 廣東省作家協會
- 廣西作家協會(正處級)
- 海南省作家協會(副廳級)
- 重慶市作家協會
- 四川省作家協會
- 貴州省作家協會(副廳級)
- 雲南省作家協會(正處級)
- 西藏作家協會(正處級)
- 陝西省作家協會
- 甘肅省作家協會
- 青海省作家協會(正處級)
- 寧夏作家協會(正處級)
- 新疆作家協會(正處級)
-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作家協會(?級)
- 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作家協會(正處級)
- 行業作協
- 中國人民解放軍作家協會
- 中國石油作家協會
- 中國鐵路作家協會
- 中國煤礦作家協會
- 中國國土資源作家協會
- 中國電力作家協會
- 中國冶金作家協會
- 中國水利作家協會
- 中國石化作家協會
- 中國化工作家協會
- 全國公安作家協會
- 中國金融作家協會
- 中國科普作家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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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屆大會及負責人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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