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中華民國地方選舉

中華民國縣市長、縣市議員及鄉鎮市長之選舉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中華民國地方選舉是指中華民國地方九類選舉的統稱,具體是指首長、縣市議員、長、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直轄市市長、直轄市議員、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區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區民代表的選舉[1]。定期每四年舉行,日期坐落在總統任期中間(第二年的11月)。20052009年之選舉,中央選舉委員會首長、縣市議員、以及長選舉合併舉行,因而俗稱「三合一選舉」。2014年起至今,地方選舉再納入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以及直轄市選舉(市長、議員、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區長及區民代表、里長),使九項選舉合併舉行,統稱為「九合一選舉」。[1]

源起

臺灣2014年前選舉頻繁,每年各地皆有大小不同的選舉,為了減少地方選舉問題,內政部自2002年起著手進行調整選舉期程之研議,後於2010年有了較大幅度的進展。

2010年2月3日修正公布《地方制度法》第83條之1,規定時任地方公職人員,任期調整至2014年12月25日止。影響包括:2009年底當選之縣(市)長任期延長1年又5日;縣(市)議員、鄉(鎮、市)長任期延長9個月又24日;2010年6月當選之鄉(鎮、市)民代表及村(里)長任期則會延長4個月又24日,臺北市里長任期將會縮短22日。

2014年1月29日公布新增《地方制度法》第四章之一,直轄市之區由山地鄉改制者,稱為「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5月28日修正公布《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增列「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及「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原規劃之七合一選舉也因此改名為九合一選舉[2]。11月29日,舉行第一次「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為臺灣史上規模最大的地方層級選舉。

全國九類地方公職選舉期程改制完畢後,臺灣選舉制度正式劃分為「地方」(即九合一選舉)和「中央」(總統及立法委員)兩個層級,每隔兩年輪流舉行,因此九合一選舉可視為總統的期中考試以及下屆總統大選前哨戰,亦有「台灣版期中選舉」之稱。

Remove ads

選舉職位

在九合一選舉裡,若干公職人員選舉是互斥的,如直轄市長選舉與縣(市)長選舉互斥;而實務上直轄市為三種公職人員選舉,山地原住民區為五種公職人員選舉。因此以全國角度而言是「九合一選舉」,但在選務運作上依據地方的不同,亦稱為「三合一選舉[3]或「五合一選舉」[4]

選舉職位如下:

  1. 直轄市長
  2. 直轄市議員
  3. 縣(市)長
  4. 縣(市)議員
  5. 鄉(鎮、市)長
  6. 鄉(鎮、市)民代表
  7. 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
  8. 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
  9. 村(里)長

歷年九合一選舉

更多資訊 選舉年份, 總統 ...

參見

參考資料

Loading related searches...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