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朔州,中國南北朝時設置的州。 南梁蕭衍設置南朔州。東魏沿置,治齊坂城。領六郡:梁郡、新蔡郡、邊城郡、義陽郡、新城郡、黃川郡,六縣:新息縣、鮦陽縣、邊城縣、義陽縣、新城縣、安定縣。北齊下轄新城郡、黃川郡二郡。後來被南陳占領,北周奪得後廢除,合併入南建州。 東魏時僑置南朔州,故治在今介休市。魏孝明帝時介休縣為胡賊所破,魏孝靜帝更修築介休縣,遷朔州軍人鎮守,立為南朔州,領軍人不領郡縣,介休縣仍屬汾州。北齊沿置,周武帝時廢除。 北齊改汾州置南朔州,治所在隰城縣(今山西汾陽市)。轄境相當今山西省汾陽市、介休市、孝義市等地。下轄西河郡、定陽郡,北周又改名介州。 參考文獻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十六國北朝卷》 Loading related searches...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