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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冤獄平反協會

臺灣非營利組織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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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冤獄平反協會(英語:Taiwan Innocence ProjectTIP),簡稱冤平會、平冤會、平冤協會、平冤,成立於2012年,由王兆鵬教授、羅秉成律師、高涌誠律師、葉建廷律師共同發起成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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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任理事長

  • 羅秉成律師,目前理事長為羅秉成律師自政務委員卸任後再度擔任[4]
  • 葉建廷律師[5]
  • 李茂生老師[6]

個案救援

主要救援刑事相關已被判決有罪確定的案件,且案件皆為「真實無辜」案件,並非爭執刑度,主要切入救援方向以有涉及「科學證據瑕疵」或有「嚴重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的案件為主。[7]

被冤者關懷

2015年5月1日,陳龍綺以平冤協會首位平反者的身分赴美國參加無辜聯盟年會(Innocence Network Conference),與來自各國的被冤者、冤案倡議者交流。

有感於被冤者之間類似的經驗與共鳴,回到台灣之後,陳龍綺和平冤協會共同推動「被冤者關懷業務」,透過書信關懷、監所探視、家庭訪視、培力工作坊、轉介社會復歸資源等方式,提供被冤者家庭支持與協助。[8]

冤案研究與制度改革

除既有個案救援,平冤協會也提出四大宗旨,期盼能透過研究冤案與推動司法制度改革,從源頭減少冤錯案件的發生。[9][10]

相關出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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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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