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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水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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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水經驗,或稱11·27響水經驗,指2007年江蘇省響水縣宣傳部門在當地化工企業發生事故後阻礙記者採訪的一系列做法,源自《沉著應對突發事件 全力做好輿論引導──響水「11·27」事故新聞協調工作的主要做法[1]》一文(下文中略稱《沉著》)[2]。
背景
2007年11月27日,江蘇省鹽城市響水縣陳家港化工集中區聯化科技有限公司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3][4]。爆炸後,眾多媒體記者趕赴響水採訪,據親歷者《中國青年報》記者李潤文回憶:「事故發生後,鹽城市立即啟動了一套禁止記者採訪的應急預案,不惜採用武力威脅、軟禁記者,重金收買、色相利誘等方式收買記者,阻撓採訪[5]。」
文章
2007年底,《沉著》已受到廣泛關注,該文署名為「中共響水縣委宣傳部」,日期為2007年12月24日[1][6],但其真偽一直未被證實。文中以官方口吻總結了2007年陳家港化工園聯化科技有限公司發生爆炸後當地宣傳部門阻礙記者採訪的「成功經驗」[5]。
《中國青年報》記者李潤文采寫的《江蘇鹽城禁止採訪,給記者找小姐》[7]因在細節方面與《沉著》互為印證,也被爭相傳閱。《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於2011年2月致電李潤文,「證實這篇文章的確是他所寫」[8]。
後續
2011年2月10日,因有人傳言陳家港化工園區大和化工企業發生氯氣洩漏,隨時可能發生爆炸,發生「江蘇響水萬人大逃亡」的事件[9],混亂中導致4人死亡[10]。一時間關於「響水經驗」的陳年舊帳再次被網上熱炒,《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致電響水縣外宣辦負責人求證「響水經驗」的來源,未得到正面回答[5][11]。
2019年3月21日,響水化工區內江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工廠內發生嚴重爆炸事故[12][13][14]。被稱為「響水經驗」的《沉著》一文再次被廣泛傳播,成為安全事故所引發的「次生輿情」[15]。大眾網記者向鹽城市響水縣委宣傳部求證時,一位值班工作人建議記者聯繫該縣通訊站負責人,並稱通訊站為響水縣委宣傳部的下屬科室,「寫稿子、出稿子都是他們弄的」。隨後,大眾網記者採訪通訊站負責人,對方回應稱其本人為2012年到響水縣委宣傳部工作,對網上流傳的《沉著》一文並不知情[11][16]。
評論
2007年12月31日,《南方都市報》在A2版[17]發表評論文章《「響水經驗」的危險信號》,稱《沉著》一文所展現的「響水經驗」表明「基層言論管制部門的成熟速度,已經大大超過了媒體拓展生存空間的速度」,媒體的生存空間正越來越狹窄[18]。
2011年「響水經驗」被再次提起時,上海市新文匯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富敏榮認為響水「11·27」事故中有組織地阻撓新聞採訪事件,涉及記者的新聞採訪權利問題,值得新聞界和法律界高度關注;復旦大學公共管理與國際事務學院教授唐賢興認為,「防盜、防火、防記者」的做法說明部分地方政府的治理能力不足[5]。
2019年「響水經驗」被再次提起時,上觀新聞發表評論文章稱響水經驗被舊事重提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人們對公共安全事件背後深層問題的擔憂和焦慮。這種擔憂和焦慮需要靠公權力部門坦誠、公開、務實的處理來逐漸打消。所謂「響水經驗」恰應當被當作「教訓」來深刻汲取[15]。《新京報》發表評論文章《「不防記者,專防爆炸」的「響水經驗」又在哪裡?》(後更名《「防火、防盜、防記者」,厲害了「響水經驗」》並刪減[6]),指出響水縣相關部門在2007年的所作所為跟受法律與政策保障的輿論監督權相悖,也跟中央保障媒體採訪權的明文要求不符,必將成為當地突發事件處置、輿情應對史上的一大污點[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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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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