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壬午之難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壬午之難,燕王朱棣靖難之役中獲勝後殺害忠於建文帝大臣的事件。朱棣攻破南京後,建文帝朱允炆焚宮自盡,朱棣隨後即位。而建文一朝,朝臣六百餘人,只有二十九人投降。朱棣勃然大怒,對建文帝臣屬開展殘忍清算和鎮壓,忠於建文帝的大臣被殺者一百二十人,連坐甚至誅九族。時為建文壬午四年(1402年),故稱壬午殉難[1]

過程

朱棣靖難之役結束後,向金陵軍民發布公告:起兵的目的只在誅奸臣,扶持社稷,保全親藩,他不想連累無罪的人們[2]

不過,朱棣開始了血腥屠殺建文帝舊臣和他們的親屬;建文四年六月二十五日(1402年7月25日)朱棣誅殺齊泰黃子澄方孝孺,滅其族[3]。其中方孝孺一說被誅十族九族加朋友門生)[4]。根據別書,因方孝孺而被受牽連而死者共八百七十三人,充軍等罪者千餘人[5](但是,「誅十族」有些疑點。參見#疑點)。這是連累的人最多;第二個是因黃子澄受牽連的,有三百四十五人[6]景清降後密謀行刺,事敗,八月十二日被殺,滅九族;後屠其家鄉,謂「瓜蔓抄」[7]

此外,眾多建文舊臣也處決自盡,史稱:「忠憤激發,視刀鋸鼎鑊甘之若飴,百世而下,凜凜猶有生氣。」[8]他們的家屬和親人也被牽連,死者甚眾。朱棣令人凌遲練子寧近親,陳迪兒子,逃走的牛景先妻子。被流放、逼作妓女及被其它方式懲罰的人也不少[9]明仁宗即位後,大部份人始獲赦免,而餘下的人的後代卻遲至明神宗時始獲赦免[10]。建文遜位,朝野為之盡忠死節者甚眾,不及備載。

在大肆誅殺之外,當月,朱棣將魏國公徐輝祖禁錮,後釋放並削其爵位。輝祖死後,其子嗣魏國公爵[11]黃觀被朱棣所嫉恨,其狀元的身份被革去,故明代保持連中三元,受記錄的只有商輅一人。盛庸平安靈璧之戰降)、何福駙馬梅殷等先後投降。

永樂七年陳瑛又請朱棣窮治外親,全家抄解都察院,見丁不拘多少盡邊衛永遠充軍。一丁一衛恣意撥解,父子兄弟分割四離。練子寧戍邊姻戚數百人,黃觀數十人。齊泰姻黨陽彥甫六歲遣發,胡閏外甥史遇通十歲以下肩挑籃筐而去。

永樂十一年一月朱棣令法司解建文諸臣禁令。十四年論法司奸惡齊黃等遠親未拏者悉宥之,來告者勿理。永樂二十二年,明仁宗即位,說比先奸惡外親,見丁發各衛充軍的,止留一個在一衛。同十一月還說:「建文中奸臣,其正犯已悉受顯戮,家屬初發教坊司、錦衣衛、浣衣局並習匠及功臣家為奴,今有存者,既經大赦,可宥為民,給還田土。」萬曆帝萬曆十三年二月初七日除齊泰、黃子澄外江西忠臣已褒外親未宥其存6戶11丁,其餘41戶103丁絕。十三年六月陝西、淅江、江西、福建四省共宥豁軍人1762名,內見在著伍軍人227名,丁盡戶存軍人39名,丁盡戶絕軍人1145名[12]

Remove ads

遇害和自殺人數

《奉天刑賞錄》、《立齋閑錄》、谷應泰所寫的《明史記事本末》中詳細記載了遇害和自殺的官員,詳見如下:

  • 方孝孺,凌遲,校南京錦衣衛鎮撫司監簿,除前編缺壞外,所存簿籍載正學宗族抄扎人口有八百四十七人。
  • 廖鏞
  • 林嘉猷
  • 方孝友
  • 兵部尚書鐵鉉,被擒不屈,凌遲。有些軼事:鐵鉉背永樂帝坐,帝命正對,終不一顧;被割耳鼻而讓吃,說:「忠臣的肉最甘美!」[13]
  • 戶部侍郎卓敬,誅三族,沒其家。永樂二年十一月十九日,教坊司官於右順門口奏:「蒙錦衣衞鎮撫司發下在逃官牛景先的次妻,合無照例刺了。」奉欽依:「還照舊例凌遲。欽此。」永樂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教坊司於奉天門題奏:「有奸惡婦卓敬女楊奴、牛景先次妻劉氏,合無照依前例。」奉欽依:「是,欽此。」
  • 禮部尚書陳迪,與二子鳳山、丹山,凌遲死。一說,讓吃兒子的耳鼻而被問味道,陳迪答「忠臣孝子的肉,香美好吃。」[14]
  • 刑部尚書暴昭,凌遅死。他先被去其齒,次斷手足,罵聲猶不絕,至斷頸乃死[15]
  • 左僉都御史景清,與弟國、母袁氏同日受刑於聚寶門外。
  • 右副都御史練子寧,凌遲,被殺。正月二十四日,朱棣命令:「是,連這幾日解到的,都是練家的親。前日那一時起,還有不平氣的,在城外不肯進來。嗔怪催他,又打那長解錦衣衞。把這廝每都拿去同刑科審,近親的揀出來便凌遲了,遠親的只發去四散充軍。若拿遠親不宜把近親的說出來,也都凌遲了。」《革除遺事》巻3記載壬午六月,有詔治奸黨,安不屈,遂族誅之,姻戚被逮論死者百五十一人,戍遠方者又數百人,惟吉水錢氏得免。
  • 兵部尚書齊泰,凌遲,從兄弟敬宗、宰與刑。《皇明從信錄》記載幼子甫六歲給配,時詔抄奸臣九族外親之親以大爲首高墉等二十六戶皆就逮抄沒充軍先發興州屯衛。次年調遼東三萬衛,又一年發甘肅衛多道死者。
  • 太常卿黃子澄,凌遲,誅其族。從子文富福遠等六十五人皆死,逮其九族外親四百餘人皆發充軍。
  • 吏部尚書張紞,遜國後,自盡死。
  • 侍郎毛太,燕兵起,數上封事,條方略。紞死,太亦死。
  • 禮部侍郎黃觀,聞金川門被破了,穿朝服再拜南京,於馬石磯投水死[16]。妻子和家屬也自盡死,籍其家。一説,被從登科錄刪除了名字。
  • 蘇州知府姚善,年四十三,湖南安陸州人,七月初十日凌遲。
  • 翰林修撰王叔英,自殺。夫人金氏亦自經死,二女俱赴井死。
  • 翰林王艮,鴆死。
  • 浙江按察使王良,投水死。
  • 兵部郎中譚翼,赴火死,妻鄒氏、子謹自縊。
  • 御史曾鳳韶,自殺。
  • 衡府紀善周是修,自殺。
  • 監察御史魏冕,亦不食死。
  • 刑科給事中葉福,守金川門,兵入死之。
  • 大理寺丞鄒瑾,與甥魏冕同毆徐增壽於朝,請誅之。京師陷,自殺。詔誅其族,凡男婦四百四十八人。
  • 戶科給事中陳繼之,被執,責問不屈,凌遲於市。
  • 大理寺丞劉端,約刑部郎中王高同棄官去。朱棣怒,立捶殺之,戍其家。
  • 駙馬都尉梅殷,被殺。
  • 谷府長史劉璟,辮髮自盡死。
  • 漳州府學教授陳思賢,執送京師,思賢與六生,皆死之。
  • 參軍斷事高巍,自殺。
  • 大常寺少卿盧原質,少從方孝孺游。後文皇召見,不屈,死之,族其家。
  • 教授劉政聞孝孺死,痛哭不食斃。
  • 刑部右侍郎胡子昭,坐方黨受戮。
  • 右副都御史茅大芳,"洪武三十五年"八月十七日,與其男順童、道壽俱典刑(凌遲)。幼男文生,永樂四年十二月亦處決。
  • 僉都御史司中,召見,不屈,命以鐵帚刷其膚肉,至盡而死。姻婭同死者八十餘人。
  • 監察御史鄭公智,坐方黨,召見,不屈,死之,戍其族。
  • 大理寺少卿胡閏,文皇以族誅恐之,閏不屈。命力士以瓜落其齒,齒盡,罵聲不絕。文皇大怒,縊殺之,以灰蠡水浸脫其皮,剝之,實以草,懸武功坊。《明朝小史》記載文皇抄沒其一族男女二百一十七人。
  • 監察御史高翔,服喪服入見,語又忤旨,乃殺翔於其家,沒入其產。誅族。
  • 刑部尚書侯泰,京師失守。下錦衣衛。泰不屈,七月初十日典刑。弟敬祖,男玸,俱七月十五月典刑。妻曾氏配象奴,弟敬祖、子(王巳)皆論死,籍其家。
  • 左拾遺戴德彝,被執,責問不屈,死之。德彝死時,有兄俱從京師,嫂項氏家居,聞變,度禍且赤族,令盡室逃,並藏德彝二子於山間,毀戴族譜,獨身留家。及收者至,一無所得,械項氏焚炙,遍體焦爛,竟無一言,戴族遂全。
  • 戶部侍郎郭任,不屈,死之。子經亦坐死,少子金、山、保戍廣西,三女給配。
  • 戶部侍郎盧迥,不屈,縛就刑,長謳而死。
  • 袁州太守楊任,與黃子澄謀求舊君,以圖大舉,事泄,被執至京,凌遲於市。子禮、益坐死。藉產族誅,親戚莊毅衍等百餘家皆遠戍。
  • 禮部侍郎黃魁,不屈,死之。
  • 御史連楹,立金川門下,自馬首數文皇,詞色不屈,命收之,引頸受刃,白氣沖天,屍僵立不仆。
  • 太常少卿廖升,聞茹瑺使燕軍還,痛哭與家人訣,自縊死。
  • 監察御史王度,奉敕勞軍徐州,比還,鳳陽失守,方孝孺與度書,誓死社稷。壬午秋,坐黨戍賀縣千戶所,以語不遜論死,誅其族。
  • 監察御史董鏞,會諸御史中有氣節者於鏞所,相誓以死。後被執論死,女發教坊,姻族死戍者二百三十人。
  • 監察御史甘霖,被執,抗言求死,從容就戮。子孫相戒,不復求仕。
  • 御史林英,劾李景隆誤國,謫知瑞安。賜還,同王叔英募兵廣德,力屈,自經。妻宋氏系獄,亦自經死。
  • 監察御史丁志芳,方燕兵逼京城,謂妻韓氏曰:「師至城必克,吾惟一死報國。汝其攜幼子潛歸,撫之,以延丁氏後。」及兵入,被執,不屈,死之。晉府長史龍鐔,被執,不屈,死之。有收其遺骨,得所自書贊云:「捐生固殞,弗事二主。別父與兄,忍慟肝腑。盡忠為臣,盡孝為子。二端於我,歸於一所。」
  • 宗人府經歷宋徵,嘗上疏請削罪宗屬籍,數言李景隆失律,懷二心。被執,責問不屈,遂凌遲之,誅其族。
  • 徽州知府黃希范,聞金川門失守,素服不治事,坐與長史程通善,嘗共上防禦策,論死,籍其家。
  • 遼府長史程通,上防禦燕兵數千言。衛士紀綱者,方幸遼王,通輒辱之,文皇即位,綱乘間言通有封事指斥,遂械通論死,家人戍遼。簿錄其家,得遺書數百卷而已。
  • 賓州知州蔡運,有善政,遜國後,論死,百姓憐而思之。
  • 北平按察僉事湯宗,上言按察使陳瑛密受王府金錢,有異謀,逮瑛謫廣西。遜國後,瑛召還,窮治建文諸臣,宗論死。
  • 盧振,當燕兵起時,與徐輝祖攻守力為多,後逮至京,不屈,榜振名,數其罪,殺之,誅其族。
  • 監察御史巨敬,被執,不屈,死之,誅其族。
  • 戶科給事中韓永,遜國後,杜門不出,召入見,欲復其官。曰:「吾王蠋耳,何以官為?」不屈死。
  • 國子監博士黃彥清,在駙馬都尉梅殷軍中,私諡建文帝,論死,並逮從子貴池典史金蘭等系獄。
  • 僉都御史程本立,出為江西副使,未及行,值北師渡江,本立悲憤自縊死。詔奪其恩典,籍其家,只敝衣數襲而已。
  • 給事中龔泰,北兵渡江,奉命巡城,泰與妻傅氏訣曰:「國事至此,我自分必死。爾第攜幼稚歸,否則俱溺井,無辱。」俄宮中火起,泰馳赴,為兵校所執,見文皇金川門,以非奸籍得釋,自投城下死。
  • 四川都司斷事方法,為方孝孺所取士,文皇即位,諸司皆表賀,法不肯署名,尋被逮,舟過安慶,投江死。
  • 指揮張安,被執,道亡,隱於樂清,以樵為業,人莫知其姓氏。自山采樵歸,聞京師陷,卓侍郎被殺,呼天號哭曰:「國既就篡,我不願為其民。」遂棄柴投水死。
  • 工部侍郎張安國,當燕兵逼京師,與妻賈氏曰:「大事去矣,無能為也!余職非司馬,既不能率師應敵,又不能屈膝事人,奈何?」賈氏曰:「盍隱諸?」安國曰:「然。」乃與其妻乘舟入太湖,忽聞人說京師陷,皇帝自焚,安國大慟,與妻曰:「食人之祿而存身於新主之世,恥莫大焉!」乃鑿其舟以沉。
  • 知府葉惠仲,以修《明太祖實錄》,指斥燕師為逆黨,元年二月二十二日凌遲。籍其家。
  • 刑部主事徐子權,聞練子寧死,慟哭賦詩,有「翹首謝京國,飛魂返故鄉」之句,自經死。
  • 神策衛經歷周璇,建文時言事,擢僉都御史。遜國後,逮至京,不屈死。妻王氏、子蠻兒系獄。
  • 御史謝升,建文時給兵餉,有功,後不屈死。父旺,子咬住戍金齒,妻韓氏,四女,發教坊司。
  • 松江同知周繼瑜,募戰勇入援。文皇即位,械至京,不屈,凌遲於市。
  • 徽州府知府陳彥回,奉命募義勇至京師赴援,被擒不屈,是年十月十一日典刑。妻屠氏為奴。
  • 給事中張彥方,改樂平知縣,勤王詔下,彥方糾義起兵,一邑響應。或阻之,彥方大哭曰:「君父在水火,吾可自緩乎!」遂率所部抵江口,遇燕遊兵執至樂平,梟其首,暴屍譙樓。時暑月經旬,顏面如生,無一蠅集。父老竊葬縣治之清白堂後。
  • 東平吏目鄭華,亦不食死。
  • 鄭恕,年五十六,台州府仙居縣二十六都人。由訓導舉蕭縣知縣。是年八月十七日典刑凌遲。
Remove ads

誅十族疑點

關於方孝孺的「誅十族」最早於祝枝山《野記》,一般認為非正史。《明史·方孝孺列傳》記載是「丁丑,殺齊泰、黃子澄、方孝孺,並夷其族」,意思是說明成祖殺了方孝孺父系一族,並未記載被滅十族,株連坐死873人(《立齋閑錄》時南京錦衣衛監薄壞缺,尚有名字847人)等字眼。《立齋閒錄》的記載被殺的名字都是方家父系這一系的,沒有母系和妻系的人。與《明史》中記載的「(殺)方孝孺,並夷其族」可以相互印證[17]。但崇禎年間的《寧海縣誌·方孝孺傳》、《明史紀事本末》、明末鄉賢大家黃宗羲的《方正學孝孺》、《文正方正學先生孝孺》等大量文獻都記載他被滅了十族。另外,崇禎年間編纂的《熹宗實錄》也記載了方孝孺被夷十族的故事,而且還記載了當年方孝孺的幼子被人救出,逃出生天,假借余姓延續方姓一脈,至天啟二年,方孝孺十世孫伏闕上書以聞,得以贈恤的故事。明遺民談遷所撰記載明朝歷史的編年體史書《國榷》卷十二記載,朱棣恐嚇方孝孺能誅殺方孝孺九族,但方孝孺不屈,因而朱棣戮其宗戚八百七十三人,此處用了戚字,指自己宗族以外的親族包括母系和妻系。至於第十族(門人)的情況,因方孝孺牽連而被殺的門人包括有都督廖鏞、太常寺少卿盧原質等人,其中部分門人例如盧原質也被族誅。明通鑑作者對這考異:「《三編》質實引《遜國臣傳》雲「孝孺投筆哭罵,上怒叱曰:「汝焉能遽死,朕當滅汝十族。」後繫獄,籍其宗支及母族林彥法等、妻族鄭原吉等,示且脅之,執不從。上怒甚,乃收朋友、門生廖鏞等為十族,誅之。然後,詔磔於市,坐死者八百七十三人。外親之外親族,盡數抄沒,發充軍坐死者復千餘人。《臣林外紀》雲成祖曰:「吾固能族人。」孝孺曰:「族至三赤矣。」成祖曰:「吾能四。」乃大收其朋友、門生,凡刑七日。《紀事本末》雲文皇大聲曰:「汝獨不顧九族乎?」孝孺曰:「便十族,奈我何?」《舊史例議》以廖鏞等逮論在孝孺死後。朱彝尊以孔安國及馬鄭九族,上至高祖下至元孫,不及異姓,則反輕於秦法之三族,謂十族之說非實。按夏侯、歐陽解九族者,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皆據異姓有服。成祖並非經生,一時激怒,不同議《禮》,何暇辦九族之當從何家言乎。成祖誅夷之慘,一時坐黨禍死者,據朱彝尊《明詩綜詩話》言長陵靖難受禍者,莫慘於正學先生,坐方黨死者,相傳八百七十三人。其次,黃太常,坐累死者,族子六十五人,外戚二百八十人。若胡大理之死,郡志稱其族棄市者二百十七人,坐累死者數千人。茅大芳妻斃於獄,有與狗喫之,旨載袁褧《奉天刑賞錄》云云。然則當日或加三為四,或加九為十,傳聞異詞,不足辨。而一時門生、朋友濫及無辜,則亦不能為之諱也。」

參考文獻

Loading related searches...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