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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吐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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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吐司(英語:toast),香港譯為多士,指經烘烤過的吐司片,是最常見的一種西點。在歐式早餐中常見,配以牛奶、豆漿適合早餐食用。經由攝氏約190度的烤爐,烤約30分鐘,出爐後冷卻切片。麵包經過加熱後,表面逐漸變成褐色,這種變化過程稱為梅納反應。溫度高時較為鬆軟好吃,低溫的狀態下會變硬,風味口感會差很多。因此市售的常溫軟吐司,必須加入食品添加劑以維持其口感,而且吐司屬於高GI的食物,所以會越吃越餓,對減肥的人來說應盡量避免,此外麵包烤過頭會產生較多的懷疑致癌物丙烯醯胺[1]。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14年8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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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在中國大陸的普通話和台灣的國語中,「吐司」主要指長條方麵包的切片。普通話裡的「吐司」源自英語 toast[2],在英語的 toast 指任何烤過的麵包片[3]。
在香港粵語,由於切片時呈方形,未經烘烤的長條麵包片被稱為「方包」,而烤過的則被稱為「多士」。
台語的吐司稱為「俗麭」(臺灣話:俗麭,臺羅:sio̍k-pháng,國際音標:[ɕi̯ŏk̚˧ pʰaŋ˥˩])[4],雖「俗」一字意指便宜,但並非指便宜的麵包,而是日語「食パン」(shokupan,指長條麵包)讀音於日治時代傳入臺灣演變成的辭彙。其中日語的「パン」(pan)源自葡萄牙語「pão」。大約17世紀,葡萄牙人把麵包及其名稱傳入日本。臺灣自日治時代傳入麵包,但在1930年前普通人鮮有吃過麵包,而名稱則是經由日語「パン」(pan)再流轉成為台灣話「麭」(pháng)並沿用至今。
食用方式
常見的食用方式是在烤之過後塗抹料,如果醬、咖椰醬、花生醬,或是搭配蔬菜、蛋、肉片、起司做成各種三明治。另外還有沾蛋汁做成法國吐司、或是把中間挖空後填入食材後拿去炸,如棺材板。
各地吐司
興起於1980年代的臺式泡沫紅茶店,早餐店提供的常見吐司有塗醬吐司、培根蛋吐司、雞排三明治等,搭配種類繁多。而在香港的臺灣餐廳,通常把多士稱為吐司。另外有人會把吐司拿來炸,如臺灣小吃棺材板。
在香港的港式飲食中,將經烘烤的吐司稱為「多士」。將麵包放在烤吐司機(香港稱作多士爐)烤至表面香脆後取出,再於吐司的一邊抹上煉奶、奶油、果醬、美乃滋等配料,用兩塊吐司夾起來熱食。烤吐司因為有多種變化,所以有各種名稱。
種類
- 吐司列表
參見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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