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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吐司(英語:toast),香港譯為多士,指經烘烤過的吐司片,是最常見的一種西點。在歐式早餐中常見,配以牛奶、豆漿適合早餐食用。經由攝氏約190度的烤爐,烤約30分鐘,出爐後冷卻切片。麵包經過加熱後,表面逐漸變成褐色。這種變化過程稱為梅納反應。溫度高時較為鬆軟好吃,低溫的狀態下會變硬,風味口感會差很多。因此市售的常溫軟吐司,必須加入食品添加劑以維持其口感,而且吐司屬於高GI的食物,所以會越吃越餓,對減肥的人來說應盡量避免。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14年8月4日) |
「烤吐司」的各地常用譯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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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 | 烤吐司 |
臺灣 | 烤吐司、俗麭 |
港澳 | 多士 |
中國廣州 | 方包 |
在中國大陸的普通話和台灣的國語中,「吐司」泛指任何長條形麵包的切片,如果用了其他材料如全麥麵粉、雜糧、葡萄乾,也同樣稱為吐司。普通話裡的「吐司」源自英語 toast[1],在英語的 toast 指任何烤過的麵包片[2]。
在香港粵語,由於切片時呈方形,未經烘烤的長條麵包片被稱為「方包」,而烤過的則被稱為「多士」。
台語的吐司稱為「俗麭」(臺灣話:俗麭,臺羅:sio̍k-pháng,國際音標:/ɕi̯ŏk̚˧ pʰaŋ˥˩/)[3],雖「俗」一字意指便宜,但並非指便宜的麵包,而是以日語的「食パン」(shokupan,指長條麵包)讀音於日本時代傳入臺灣演變而成的辭彙。其中,日語中所的「パン」(pan)源自於葡萄牙語的「pão」。大約是在17世紀,到日本的葡萄牙人把麵包及其名稱帶入日本。臺灣自日治時代傳入麵包,但在1930年之前一般人少有吃過麵包,而名稱則是經由日語的「パン」(pan)再流傳成為台灣話「麭」(pháng)並沿用至今。
常見的食用方式是在烤之過後塗抹料,如果醬、咖椰醬、花生醬,或是搭配蔬菜、蛋、肉片、起司做成各種三明治。另外還有沾蛋汁做成法國吐司、或是把中間挖空後填入食材後拿去炸,如棺材板。
興起於1980年代的臺式泡沫紅茶店,早餐店提供的常見吐司有塗醬吐司、培根蛋吐司、雞排三明治等,搭配種類繁多。而在香港的臺灣餐廳,通常把多士稱為吐司。另外有人會把吐司拿來炸,如臺灣小吃棺材板。
在香港的港式飲食中,將經烘烤的吐司稱為「多士」。將麵包放在烤吐司機(香港稱作多士爐)烤至表面香脆後取出,再於吐司的一邊抹上煉奶、奶油、果醬、美乃滋等配料,用兩塊吐司夾起來熱食。烤吐司因為有多種變化,所以有各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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