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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克魯森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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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7.4″N 120°19′28″E 大法官克魯森住宅,又稱日本總領事住宅,是位於中國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江蘇路27號的一座住宅,建於1910年,最初為青島德占時期膠澳皇家法院大法官格奧爾格·克魯森的住宅,後來先後成為日本駐青總領事官邸、青島市長李先良宅邸,現為青島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使用,為市南區一般不可移動文物。
歷史

格奧爾格·克魯森(德語:Georg Crusen)1902年9月2日到青島就任皇家大法官(Kaiserlicher Oberrichter),最初居住於俾斯麥街(Bismarckstraße,今江蘇路)伊倫娜街(Irenestraße,今湖南路)路口西北角,膠澳總督府為高級官員建設的住宅中,即前任大法官格奧爾格·魏爾克(Georg Wilke)的住宅[1]。1909年5月,克魯森在青島結婚,遂於1910年1月出資2687.54元購置了俾斯麥大街、伊莉莎白路(Elisabethweg,今齊東路)路口一塊3238平方米的地塊,並委託當時青島最大的建築商廣包公司(F. H. Schmidt)在此建設新宅,建成當年即入住。[2]
1914年8月青島戰役爆發後,克魯森之妻攜子女赴上海避難,克魯森於日軍占領青島後的11月離開青島去往上海,其住宅被日本陸軍青島守備軍沒收,供日本軍政要員居住。1922年12月,北洋政府收回青島主權,根據中日雙方的協定,此處地產由日本政府保留。次年日本駐青島總領事館設立後,該住宅成為日本駐青島總領事官邸,森安三郎、堀內謙介等1945年前歷任總領事均在此居住。[2][3]
日本投降後的1945年9月,青島保安總隊總隊長李先良作為國民政府新任命的青島市市長進駐市區,併入住該住宅[4]。1948年7月,李先良被免職,將該住宅轉讓給中國紡織建設公司青島分公司經理范澄川。范澄川當時居住在華山路,因其組織青島各紡織廠參與中國共產黨發起的反南遷護廠運動,被國民黨特務威脅,感覺住所不安全,便於1949年3月攜全家搬入江蘇路住宅。[2]
1949年青島解放後,該住宅交由青島市人民政府管理。有資料稱該樓曾為中共青島市委統戰部辦公樓[3]。1954年12月,江蘇路街道辦事處在此成立。1958年11月,江蘇路街道辦事處遷往齊東路,該樓交予公安機關使用[2],現為青島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所在地[5]。2006年5月20日,該建築列入第二批青島市歷史優秀建築[6]。2012年11月6日,該建築以「日本總領事住宅舊址」之名列入市南區未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一般不可移動文物)名錄[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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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特色

克魯森住宅位於江蘇路北段的坡地上,依其地勢可遠眺大海。住宅高二層,南立面呈對稱布局,牆基至一層外牆砌築粗面花崗岩,立面中央二層設有外陽台,其前方建有粗面花崗岩砌成的露台,上方檐口處起山牆,以突出中軸並豐富屋頂線條。北立面大致為三段式對稱布局,兩端各起一山牆,中段為雙拱券門廊,以花崗岩圓柱支撐,門廊內側為主入口。屋頂為紅瓦蒙莎屋頂。其地塊狹長,住宅南側順應地勢建有下沉式花園。[2]
克魯森住宅相對於德占時期早期住宅,建築平面清晰、外立面較為平整簡潔、很大程度上放棄使用裝飾,與附近的赫爾曼·索爾夫住宅等其他住宅較為相似,體現了德占時期後期建築的特點,同時反映了德國國內當時的建築藝術風潮[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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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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