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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國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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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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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國會議(英語:Imperial Conferences),1907年之前稱為殖民地會議(英語:Colonial Conferences),是1887年至1937年間,大英帝國內各自治政府和領地政府領導人與英國政府的定期會議。1944年轉型成為大英國協內各個總理定期會議。帝國會議歷史上總共舉行了13次會議,集中發生在19世紀末至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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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年,喬治五世國王(前中部)與他的首相們。站立(從左到右):瓦爾特·斯坦利·門羅英語Walter Stanley Monroe(紐芬蘭),約瑟夫·戈登·考特斯英語Gordon Coates紐西蘭),斯坦利·布魯斯澳大利亞),巴里·赫爾佐格南非聯盟),威廉·托馬斯·科斯格雷夫愛爾蘭自由邦)。座位:斯坦利·鮑德溫英國),喬治五世國王,威廉·里昂·麥肯齊·金加拿大)。

會議通常在大英帝國的首都倫敦舉行,歷史上只有1894年和1932年兩次會議在加拿大自治領渥太華舉行。1907年會議正式將殖民地會議更名為帝國會議,並將其周期化,以取代過去僅在各自治領領導人及政府官員在英國本土拜訪王室時隨機召開會議的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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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會晤

更多資訊 年份, 會議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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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會議

會議最初的目的是為了實現大英帝國的統一,會議成為了各自治領政府與英國政府間移除殖民紐帶及狀態,邁向完全自治和與母國平等的場合[1]。1926的帝國會議上,各方同意了《1926年貝爾福宣言》,該份宣言承認各個大英帝國內的自治領從今往後將與聯合王國(英國)以相同的地位在帝國內存在,並以 "大英國協王國(當時應稱為大英國協領域,英文:British Commonwealth of Nations)" 的形式在國際關係中存在。

1930年帝國會議決定廢除英國議會在帝國體制內的最高立法權,該決定通過《殖民法律有效法》以及其他帝國法律實踐,這項決定以英國議會(當時作為大英帝國立法機構)法案的方式通過,最終成為《1931年西敏法令》的一部分;1930年帝國會議首次邀請了自治殖民地南羅德西亞的加入,但其並非自治領[2]

轉型成為大英國協會議

伴隨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結束,帝國會議被大英國協總理會議所取代。在1944年至1969年間,會議共舉行了17次,除一次會議外,其他會議均舉行在倫敦。1971年,隨著英國國力銳減及各殖民地獨立,大英國協總理會議更名為大英國協政府首腦會議(CHOGM),並在此後每兩年舉行一次,直至現代。

參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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