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弗里德里希·耶克爾恩
納粹德國黨衛隊司令官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弗里德里希·耶克爾恩(德語:Friedrich Jeckeln,1895年2月2日—1946年2月3日),納粹德國黨衛隊司令官。第二次世界大戰時,他在原屬蘇維埃聯盟的占領地上任高級黨衛隊及警察領袖。耶克爾恩是別動隊中最大的一個分隊的司令官,對組織謀殺和導致超過100,000猶太人、羅姆人等被納粹指定的「不值得活的人」的死亡負有責任。在歐洲二戰結束之後,耶克爾恩被設於里加的蘇聯軍事法庭判決戰爭罪,並於1946年被處刑。
Remove ads
黨衛隊生涯
耶克爾恩作為軍官參加了第一次世界大戰,並因德國戰敗而退伍。之後,他成為了一名工程師。他於1929年10月1日加入納粹黨。1931年1月,他獲批准加入了黨衛隊,這一年末,他先被任命為團長,後來又被任命為旅長。1932年,耶克爾恩被選為國會議員。1933年1月,納粹黨執掌大權,耶克爾恩受任管理黨衛隊南方組織。在1936年,他被任命為黨衛隊警察領袖,後升職為黨衛隊上級集團領袖。
耶克爾恩以殘酷和暴行出名。他的政敵們(特別是共產黨和社民黨的黨員,以及工會成員)除非已經去世,不然就會遭到他的無情追捕。他與納粹黨員弗里德里希·阿爾佩斯共同對1933年夏天的里塞貝格謀殺案負主要責任。
大屠殺策劃者
总结
视角

第二次世界大戰開始後,耶克爾恩被調任到武裝黨衛隊。按照黨衛隊的慣例,耶克爾恩成為了骷髏師第2團的一位軍官,這個職位比他在一般黨衛隊所擔任的級別要低。[1]1941年,他被黨衛軍全國領袖海因里希·希姆萊轉職成南方高級黨衛隊及警察領袖。這一年的後期,他被調任到北俄羅斯擔任相同職位。[1]任職期間,耶克爾恩取得了對他管轄的區域內的,所有黨衛隊別動隊實施的大規模屠殺和安全行動的控制權。
耶克爾恩發明了一種屠殺大量人口的方法,並將該方法實施於他在烏克蘭組織的大屠殺(包括娘子谷大屠殺和卡緬涅茨-波多利斯基大屠殺等)中。他第一次使用該方法是在發生於1941年11月30日和12月8日的倫布拉大屠殺中。這個方法(後被稱為「耶克爾恩系統」)的具體內容,是把實施者們分成不同的小組,每一個小組都專門實施以下流程中的一個獨立部分:
- 黨衛隊保安局人員把居住於里加猶太區的人民趕出房子。
- 把將要被屠殺的人民(通常是猶太人)分成數個由500到1000人組成的隊伍,然後把他們送到向南10公里處的屠殺地。
- 秩序警察帶領隊伍前往屠殺地。
- 提前挖好三個深坑,用來同時進行屠殺。
- 扒掉受害者的衣服,拿走他們的貴重物品。
- 受害者前往屠殺坑的路上需通過雙重警戒線。
- 劊子手強迫受害者臉朝下趴在戰壕(更常見的是趴在剛剛遭受射擊而死的人的屍體上)上。
- 為了節省子彈,劊子手使用俄羅斯衝鋒鎗對著受害者的後腦勺射擊一次。劊子手要麼穿過戰壕中的屍體堆,在兩米範圍內殺死受害者,要麼站在屠殺坑的邊上,對著趴在坑裡的受害者射擊。沒有被完全殺死的人會在填坑時被活埋而死。
這個系統被叫做「包裝沙丁魚」(Sardinenpackung),據報告稱,一些經驗十足的別動隊劊子手也會被它的殘忍嚇到。在倫布拉大屠殺的兩天中,耶克爾恩目睹了25,000人被害的場面。事實證明,耶克爾恩是個有效的殺手,他並不在意謀害大量的男女老少。[2]倫布拉大屠殺中僅有3位倖存者,其中一位是弗里達·米切爾松,她在受害者往她身上堆鞋子(後來被耶克爾恩的部下們拿走)的時候裝死,因此逃脫了屠殺:
一堆鞋子壓在了我的身上。我的身體因寒冷和無法動彈而麻木。不過,我的意識完全恢復了。我身下的雪被身體的熱量融化了……安靜了一陣子。突然,從戰壕那邊傳來了一個孩子的哭聲「媽媽!媽媽!媽媽!」。幾聲槍響後,一切又恢復寧靜。那個孩子被殺了。
——弗里達·米切爾松,《我從倫布拉大屠殺中倖存》 (p. 93)
1941年8月末,耶克爾恩在西烏克蘭指揮黨衛隊第一旅司令部時,親自監督了對超過44,000人的謀殺,這是當月被謀殺的猶太人的最大數目。
1942年1月27日,耶克爾恩因「根據最高級命令」在倫布拉大屠殺中殺害25,000人而獲得帶劍戰功十字勳章。[3]1945年2月,已是武裝黨衛隊及警察上將的耶克爾恩被任命為黨衛隊志願者山地團司令官,並兼任後備部隊司令員和西南德意志高級黨衛隊及警察領袖。
Remove ads
審判及定罪

1945年4月28日,耶克爾恩在哈爾伯附近被蘇聯部隊俘獲。1946年1月26日到1946年2月3日,他和其他一些德國官員在拉脫維亞的里加審判上接受蘇聯軍事法庭的審判。在調查環節中,他平靜地站在被告席,並從本質上回答調查員的問題,看起來呆滯又公正。
耶克爾恩的遺言非常樸素,他完全承認了自己的罪行,並同意對他在東方的下屬警察、黨衛隊和保安局的行動負全責。他的結語是:
「我必須對在東方領地邊境上,由黨衛隊、保安局和蓋世太保做出的事情負全責。因此,我的過錯大大增加。我的命運將由最高法院決定,所以我只要求注意能讓我減輕罪行的情節。我會以徹底的懺悔對待我的判決,並把它當做值當的懲罰」
耶克爾恩和其他的被告人一起被判有罪,並被判處死刑。1946年2月3日,他在大約4000名觀眾的面前被絞死。與大眾的誤解相反,處刑的地點並非在前里加聚集區,而是在勝利廣場(Uzvaras laukums)。
獲得獎項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