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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郡鹽田奴隸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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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郡鹽田奴隸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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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郡鹽田奴隸事件(韓語:신안군 염전 섬노예 사건)是2014年1月28日發生在韓國全羅南道新安郡新義面下泰東里某鹽田中,兩名因工資拖欠和拘禁遭受虐待的殘障人士被警方解救的事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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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蒸發海水獲得的食鹽結晶。新安郡約占韓國海鹽年生產量的75%。[1]

視障人士金某受職業介紹人以「提供食宿並有望賺大錢」的說辭引誘,於2012年7月進入新義面某鹽場工作。[3]在每日睡眠不足五小時且被迫從事高強度體力勞動的情況下,金某因不堪忍受曾三次嘗試逃跑,但均告失敗。[4]由於鹽場主洪某嚴格監控,金某與外界聯繫渠道完全隔絕,最終在2014年1月13日趁外出至鎮內時,成功將暗中寫好的信件寄予母親。[3]首爾九老警署失蹤調查組於1月28日將兩名受害者從島內救出,並於2月6日以營利誘拐罪名將鹽場主洪某刑事立案。該案件經KBS追蹤60分鐘欄目於2014年3月15日播出。隨著當地警方與鹽場業者勾結的質疑聲起,木浦警察署於3月11日將轄下13個島嶼派出所中87名警察中的74名調職處理。[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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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概要

2008年11月,智障人士蔡某通過全羅南道木浦市某職業介紹所進入新義面新義島的鹽場務工。2012年7月視障人士金某也被帶入該島,直至被警方解救前,蔡某與金某分別在該鹽場遭受長達5年2個月和1年6月的無薪強迫勞動。[7]由於不堪忍受每日19小時的高強度勞動與暴力毆打,金某曾三次嘗試逃離但均未成功。某次借去鎮內理髮店理髮之機,他冒險在附近郵局將事先寫好的信件寄給母親。雖然周圍設有派出所,但金某知曉巡警同屬犯罪集團一夥而未敢報案。金某母親收到信件後立即向首爾九老警署舉報,該署失蹤調查組遂假扮購鹽商販展開偵訊,最終成功解救正在鹽田勞作的金某及同在現場的蔡某。[4]

2014年2月6日,首爾九老警署以營利誘拐罪名對涉嫌將殘障人士誘騙至鹽場的中介從業者及鹽場主洪某提起刑事訴訟。[3][8][9]

首爾南部地方法院於2014年8月28日對本案作出判決:鹽場主因利誘收容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職業介紹所涉案人員因營利誘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及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一千萬韓元。[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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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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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全羅南道新安郡由72座有人島和932座無人島組成。

新安郡行政區劃包含72座有人島和932座無人島。僅島嶼面積即達655平方公里,若計入海域與陸地總面積則相當於首爾特別市的22倍。[11]這片廣袤區域僅由36處治安中心及派出所所屬的木浦警察署百餘名警員管轄,此前基督教團體就多次對該地區的治安真空提出警示。[12]某基督教團體負責人表示:「若新安郡設有警察署,鹽田從業者的監督管理必不致陷入如此放任狀態。」[12]

但有觀點指出,責任方新安郡當局將「鹽田奴隸」事件單純歸咎於管理人員不足亦有失偏頗。[13]受害者工作的鹽田距離新義派出所僅約700公尺。[14] 該派出所2010年曾獲評全南地方警察廳「最佳離島派出所」稱號。[14][15]調查還揭露,被懷疑涉及鹽田奴隸事件的新安郡議會議員長期接受政府特殊待遇。[16]據披露,時任郡議會副議長朴某通過行政協議,曾以非公開方式獲得超過34萬平方公尺的蝦類養殖場使用權限長達16年。[13]

新義島年海鹽產量達80,000公噸,島上239戶鹽農年收入總額達31.9億韓元。[17]但多數鹽場經營者在缺乏政府支持機制的情況下,長期受困於生產模式的勞動密集型特點、結構性用工荒、從業人員高齡化等發展困境。[18][19][20]

鹽田主通常通過非法職業介紹所僱傭勞工,需為每人預先支付400至500萬韓元的中介費及預付款。[17]當地居民解釋稱,由於招聘的鹽工若在合約期滿前擅自離開會造成經濟損失,因此鹽場主長期採取強制手段防止工人逃跑。[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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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後續影響

島嶼奴隸卡特爾爭議

在此次事件中,兩名受害人並非由轄區所屬的木浦警察署新義派出所警察救援,而是被偽裝成食鹽採購商的首爾地方警察廳九老警察署失蹤調查組成功解救。[4]事件曝光後,網民強烈質疑轄區派出所在受害人遭受強迫勞動期間的不作為。該所由4名警察兩人一組輪班執勤,一名警員致歉稱「雖已盡力履職,但未能及時發現此類事件深感慚愧,將加強全島巡視以防重演」。

韓國警察廳特別派遣由6人組成的督察組進駐全南地方警察廳及木浦警署,重點調查轄地警員是否存在默許勞動剝削行為。[21]全南殘疾人權中心主任許志勇指出,新義島存在共謀結構,使得居民無人向警方舉報遭壓迫的勞工。[22]

後續實地調查

時任韓國總統朴槿惠在2月14日工作會議上發表特別講話指出:「近期發生的鹽田奴隸事件實屬21世紀不應存在的駭人聽聞之事,必須徹底根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她還強調:「現實往往比小說更荒誕離奇,誰能想像在當今社會依然存在這種情況...要求檢警系統對其他偏遠島嶼進行全面排查。」[23][24]

由全南木浦警察署、木浦勞動廳和新安郡政府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在2014年2月7日至2月14日的正式調查期間,對事發地新義島及鹽場集中的曾島、飛禽島等區域展開巡查,共檢查140名鹽工勞動狀況。調查發現另有18人存在拖欠薪資問題[25],其中包括兩名殘障人士和一名長達十年未能領取薪酬的勞工。經核算,該名勞工十年被拖欠薪資累計達1.2億韓元。涉事業主均被警方以非羈押方式立案偵查。[25]

海洋警察廳宣布以此案為契機,全面檢查西南沿海島嶼地區勞工權益狀況。[26]全南警察廳則在7個主要島嶼部署常駐人權調查組。[27]但輿論質疑調查方式存在形式主義,如提前公布檢查日程等做法被指為「掩耳盜鈴」。[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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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郡議會副議長

曾任新政民主聯盟籍新安郡議會副議長的朴容贊因涉嫌實施鹽田奴隸暴行及拖欠薪資,於2014年4月15日被警察當局正式逮捕。這位在新安郡經營鹽田的基層議員被控多年來拖欠三名鹽工薪資累計超一億韓元。[29]

國際媒體報道

美聯社以「韓國活地獄」為題的深度調查被全球主流媒體廣泛轉載報道。該報道引述受害者證言描述:「被置於韓國偏遠島嶼中的現代奴隸們,正過著非人生活」。[30][31]

法院判決

一審光州地方法院木浦分院判處涉案鹽業主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但二審光州高等法院改判為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四年,以「地方傳統僱傭慣例」和「提供基本食宿」為由予以輕判。[32]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第42庭就鹽田奴隸事件受害者朴某等八人起訴國家、新安郡莞島郡的損害賠償案作出部分勝訴判決,裁定「國家應向朴某支付三千萬韓元賠償」,但對地方政府追責請求予以駁回。法院同時駁回了另外七名共同原告的索賠訴求,認為無法證實公職人員存在違法行政作為。[33]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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