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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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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實錄》是明代歷朝官修的編年體史書,是研究明朝歷史的基本史籍。記錄明太祖朱元璋到明熹宗朱由校共十三朝的史事。其中建文朝實錄附於《太宗實錄》前九卷《奉天靖難事跡》中,景泰朝實錄附於《英宗實錄》中間的《郕戾王附錄》。全書共十三部,二千九百零九卷。纂修此書,係以朝廷諸司部院所呈繳的章奏、批件等為本,又以遣往各省的官員收輯的先朝事蹟做補充,逐年記錄各個皇帝的詔赦、律令,以及政治、經濟、文化等大事而成。明實錄字數1600多萬。
史料特徵
內容
- 明太宗在靖難之役後,不承認建文帝的合法性,於是將建文年號統統改為洪武三十二到三十五年;
- 明英宗在南宮復辟後,不承認景泰帝的合法性,於是乾脆略而不提,直到成化年間以《廢帝郕戾王附錄》附於《英宗實錄》裡;
- 明思宗在甲申之變殉國後,清朝的人有《崇禎長編》[1]和《崇禎實錄》等記述崇禎年間的事。[2]
另外嘉靖年間明世宗亦為其父親編寫《大明恭穆獻皇帝實錄》五十卷(《明史》稱《睿宗實錄》[5]),今存抄本第11-50卷於天津圖書館[6],亦不算入《明實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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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實錄的出版
長期以來,除了皇帝和少數內閣大臣和修纂後朝實錄的史官以外,深藏宮中的《明實錄》,天下臣民無由得見。萬曆十六年,明神宗下令首輔申時行將歷朝實錄抄錄成小型御覽本。在重抄中,諸校對、謄錄官乘機「於館中謄出,攜歸私第,轉相鈔錄」,致使當時抄實錄者「遍及台省」。萬曆二十二年,因修正史,復取出實錄,供史臣參考。官員們再次乘機大肆傳抄。萬曆二十四年,由於乾清宮火災,御覽本《明實錄》「舊本亡失」,因此神宗皇帝又一次「命內閣謄進累朝《寶訓》及《實錄》以「補之」。在這次費時二年零四個月的重錄中,《明實錄》同樣被參與抄錄的史官傳抄出宮外。經過三次大規模的抄錄活動,實錄廣泛流傳到民間,出現了「家藏戶守」實錄的局面。甚至還出現有公開銷售實錄抄本的現象,每部高達「五萬緡」。晚明清初,在京師及江南等文化發達地區,許多巨室擁有明代實錄。[7]
1941年,梁鴻志影印江蘇省立國學圖書館傳抄本,將建文朝史事附入《太宗實錄》,並附後人補輯的《崇禎實錄》十七卷,計五百冊,為其後通用本,但錯訛甚多。這是中國《明實錄》的第一部印刷本,在此之前所流行之本皆是鈔本。
1930年至1961年,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對原國立北平圖書館[註 1]所藏的紅格鈔本《明實錄》進行的大規模整理和校勘。此次整理和校勘,以紅格本為底本,以廣方言館本、抱經樓本、北京大學本、禮王府本、嘉業堂本、天一閣本、明內閣精寫本、梁鴻志影印本、內閣大庫藏清初明史館鈔本等數十種本子為對校本,對《明實錄》中的錯訛 進行了長時間大規模的校勘,先後有傅斯年、王崇武、黃彰健等專家參加,凝結了幾代人的心血。此次整理和校勘的結果是影印了經過校勘的本子--臺本,和撰成了具有相當分量的《明實錄校勘記》。全書計正文一百三十三冊、校勘記二十九冊、附錄二十一冊,是為目前最善與最通行之傳本。該版本在中國大陸與台灣皆有出版。
最善之本:紅格鈔本
明朝每修完一代皇帝實錄,都進行妥善保管,尤其是明神宗以後,實錄與寶訓[註 2]修完後,即謄寫四份,實錄與寶訓正本藏皇史宬,副本藏內閣,大本藏乾清宮,另有小型本以供御覽。這樣,就有正副大小四種本子同時並存,但其內容完全一樣,不得有任何錯漏。李自成進入北京後,四種實錄皆受不同程度的損破,但一直到乾隆年間,正副大小四種實錄絕大部分都完好無損。清初為修明史,遂將正副大小四本俱移藏明史館,為便於檢閱,明史館就綜合四種本子的明實錄重新抄錄一本,力求完善,以供修史之用。乾隆年間,明史修成。由於忌諱,《明實錄》則變成了禁書,民間的傳抄本多收繳焚毀,而史館的正副大小本,以書冊寬大,需挪出以置其他檔冊。同時因欽定明史已成,而實錄又殘缺,遂從大學士三寶之請,於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三月,將庫存明實錄及皇帝寶訓,共4757本,移出史館,一併焚毀。此後,就只有明史館傳鈔的那部實錄為最善之本了。而隨著歲月的流逝,這部實錄亦日漸殘破。民國年間,實錄藏於北平圖書館中,稱為紅格鈔本,其後經過輾轉遷移,現在則藏於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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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問題
明實錄在明朝編寫,存在隱諱、曲筆,《史乘考誤》、《國史考異》等書澄清了許多事實。
近代歷史學者吳晗認為,因為《熹宗悊皇帝實錄》裏記載了馮銓的醜事,馮銓降清以後,憑藉職權方便,把記有他醜事的那一部份原本偷走了,故「明實錄」的傳抄本也缺了那一部份。[8]
注釋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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