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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維讓

清朝官员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林維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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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維讓(1818年—1878年),字巽甫,又字友遜台灣淡水枋橋(今新北市板橋區)人,祖籍福建漳州龍溪縣[2]林本源家族成員,當時北台灣大富豪林平侯之孫,「本記」林國華之長子[2]。為清代官員,曾任戶部湖廣司員外郎,候選知府,花翎道銜[3],誥授中憲大夫,晉封資政大夫[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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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早期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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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本源園邸一景。林本源家族的事業在林維讓、林維源兄弟當家時期達到巔峰,林本源園邸也在當時完成

林本源家族曾聘請文人呂世宜擔任西席(家庭教師),林維讓即為其徒弟之一[5]。呂世宜所著之《古今文字通釋》一書就收藏於他的家中[5]。林維讓曾於咸豐三年(1853年)被報捐為員外郎[6],咸豐九年(1859年)欽賜舉人,與兄弟林維源一同拜廈門陳南金為師。之後林家族人林國芳逝世,他便回臺共同處理家事,成為林本源家族的族長[7]

戴潮春事件

同治元年(1862年),戴潮春事件爆發,新莊楊貢、桃園楊德源等人起兵響應。楊德源本來是桃澗堡總理,因一些事情而被革職,他便「會盟結黨」,搶劫富豪。林維讓兄弟相當擔憂,於是找來林國芳的門客葉春一起商量征討楊德源的方法。葉春將自己的計謀告訴給桃園的仕紳、耆老,答應讓楊德源再度擔任總理,還請新莊縣丞授予木戳。楊德源十分開心,開宴會慶祝。葉春命令壯士趁夜殺掉他,將其頭顱懸掛在枋橋西門上。後兵備道丁曰健自中國渡臺平亂,抵達艋舺(今台北市萬華區)時,林維讓資助其二萬兩軍餉,因此在事件平定後獲授三品銜[8]

興建大觀義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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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維讓為大觀義學聯合創辦人之一

臺灣清治時期漳泉械鬥時常爆發。但事件平息後,漳泉雙方彼此仍然互不往來。林維讓對這種情況相當擔憂,於是將其妹嫁給泉州晉江的舉人莊正。莊正與林維讓兄弟在同治二年(1863年)[9]一同創立大觀社(即今之大觀義學),召集漳州、泉州兩族之士在此會面,每月定期考核詩文。同治十年(1871年),淡水同知陳培桂修《淡水廳志》,與陳霞林蘇袞榮張書紳等人一同擔任採訪[10]。光緒二年(1876年),巡撫丁日昌視察台灣,邀請林維讓至郡(今臺南),林維讓因病無法去成,改由林維源代替林維讓前往。光緒元年(1875年)丁戊奇荒爆發,林維讓以其母鄭氏之名義捐錢賑災,獲慈禧太后頒一品夫人,贈「積善餘慶」牌坊[11][1]。光緒四年(1878年),林維讓逝世[12]

其他貢獻

捐款

  • 咸豐三年(1853年),鳳山林恭起事,林維讓、林國芳倡捐洋銀,一共三萬二千元[13]
  • 清治時期的台灣有一句諺語:「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反」[14],時常發生民變及械鬥[15]。林維讓捐出一萬二千圓洋銀,以備軍費[16]
  • 光緒三年(1877年)正月,丁日昌勸導林維讓兄弟捐出洋銀五十萬元[17],林維讓兄弟也曾答應捐出萬金,資助滬尾礮臺的興建[18]
  • 丁日昌曾向富紳募集建設鐵路的資金。林維讓兄弟答應捐出五十萬元,但五十萬元的經費對修建鐵路來說,數目實在是太小,因此該筆款項無法用於修建鐵路,而是被拿來賑丁戊奇荒之災[19]

建設

同治九年(1870年),林維讓兄弟曾在石碇堡捐建長坑溪橋、南港仔橋[20][21]

墓地

林維讓的墳墓是在光緒五年(1879年)所建造,原位於二八張(今中和區一帶)[22][23]。墓碑是由林維讓之子林爾昌、林爾康所立[24],墓前有一對文筆望柱[24]

軼事

林本源家族在起家時非常節儉,每人三天分配一斤用來煮點心的豬肉,林國華、林國芳、林維讓、林維源等人在家裡穿的都是布衣,可謂非常節省[1]

評價

連橫:「維讓性倜儻,好士,租穀出入,悉任管事。而維源儉樸,巨細必經,唯結交官府。」[25]

系譜

過繼
林應寅
林平侯
林國華
本記
林國芳
源記
林維讓
兼祧
林國棟(飲記)
林維源林維德
林爾昌林爾康林爾嘉林祖壽林柏壽林松壽林彭壽林鶴壽林嵩壽
林熊徵
永記
林熊祥
益記
林熊光林景仁林崇智
訓眉記
林宗毅林宗賢林子畏
松記
林忠
林明成林衡道林桐
林知延林宛嫺林知佑林知蔚

參見

註釋

  1. 「時甫」為林維讓之弟林維源的字。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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