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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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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汝嘉(1096年—1153年),字仲謨,麗水(今浙江麗水)人,宋代政治人物。1127年,擔任武進縣知縣。後升任常州通判。紹興二年(1132),以轉運副使代理臨安知府。紹興三年,任臨安知府。紹興十一年,任明州知州。後任溫、宣等知府。在戶部時,朝議以國用不足,欲縮減州縣養士餘糧以助軍需。汝嘉奏言「學校者,教化之源,不可一日廢」,為朝廷採納。曾捐地以建齋廬。
汝嘉素善秦檜,殿中侍御史周葵將按之。汝嘉聞,紿中書舍人林待聘曰:「副端將論君。」待聘亟告檜,徙葵起居郎。葵入後省,出疏示待聘曰:「梁仲謨何其幸也。」待聘始知為汝嘉所賣,士大夫以是薄汝嘉。汝嘉求去,以寶文閣直學士提舉太平觀。未幾,升學士、知明州,兼浙西沿海制置使,更溫、宣、鼎三郡,復奉祠以歸。
論曰:君子之論人,亦先觀其大者而已矣。忠孝,人之大節也,胡紘導其君以短喪,不得謂之忠;何澹疑所生繼母之服,士論紛紜而後去,不可以為孝。彼於其大者且忍為之,則其協比權奸,誣構善類,亦何憚而不為乎?謝深甫出處,舊史泯其跡,若無可議為者。然慶元之初,韓侂胄設偽學之禁,網羅善類而一空之,深甫秉政,適與之同時,諉曰不知,不可也。況於一劾陳傅良,再劾趙汝愚,形於深甫之章,有不可揜者乎?陳自強、鄭丙、許及之輩,狐媚苟合,以竊貴寵,斯亦不足論已。若林栗之有治才,善論事,高文虎之自負該洽,京鏜之仗義秉禮,志信於敵國,抑豈無足稱者。然栗以私忿詆名儒,不為清議所與,而文虎草偽學之詔,以是為非,以正為邪,變亂白黑,以欺當世,其人可知也。鏜暮年得政,朋奸取容,既愧其初服矣,況偽學之目,識者以為鏜實發之乎?士君子立身行事,一失其正,流而不知返,遂為千古之罪人,可不懼哉!可不懼哉!
紹興二十二年,汝嘉以寶文閣學士、右通議大夫致仕。二十三年卒,追贈少師,爵縉雲郡公。《宋史》傳評:「汝嘉長於吏治,在臨安風績尤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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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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