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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蘭行政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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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蘭行政區劃自1999年起基於三層行政區劃單位。波蘭全境劃分為省(województwo),省再下分為縣(powiat),縣再下分為市鎮(gmina)。大型城市通常同時具有市鎮和縣的地位。現今波蘭共有16個省、380個縣(包括66個具有縣級地位的城市)及2,478個市鎮[1]。
現今的行政區劃系統是波蘭議會在1998年通過一系列法律後確定下來的,並在1999年1月1日正式生效。在1975至1998年間曾有49個更小的「省」,但沒有縣的劃分。1998年的行政區劃改革設立了16個更大的省(大部分基於並以歷史地區來命名),並重新引入了縣的區劃。
省的邊界並不總是依照波蘭各地區的歷史邊界。希隆斯克省約一半的領土就屬於小波蘭歷史省份。類似地,曾經是小波蘭一部分的拉當周邊區域現在位於馬佐夫舍省內。另外,濱海省只包括波美拉尼亞歷史地區的最東部,因為該歷史地區的西部在現今德國境內,而東部邊界則多次移動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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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行政區劃

波蘭現在分成16個一級行政區,稱為「województwa」(單數為województwo),中文翻譯為「省」。
第二和第三級行政區分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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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行政區劃
參見
注釋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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