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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銀行
泰王國的中央銀行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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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銀行(泰語:ธนาคารแห่งประเทศไทย,英語:Bank of Thailand)是泰王國的中央銀行,總部設於曼谷[1]。其成立之初為泰國國家銀監局,後到1942年4月28日政府發布《1942年泰國銀行法案》(英語:Bank of Thailand Act, B.E.2485),法案規定將所有中央銀行之職能全部劃歸新設之泰國央行,同年12月10日,泰國央行正式開始運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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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16世紀初,歐洲列強開始來到中南半島。至19世紀末,英國及法國已經分別在暹羅東西兩邊分別建立英屬印度和法屬印度支那。19世紀中期,即泰王拉瑪五世及拉瑪六世統治時期,當時西方列強數次試圖為暹羅建立一個央行以發行貨幣。然而泰王相信這些權力必須保留給泰國獨立行使,而當時也缺乏經驗及專業知識去設立,因此建立計劃被擱置。[5]
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美國爆發經濟大恐慌並席捲了全世界,直接導致了暹羅1932年6月的不流血憲政革命,而暹羅自此成為君主立憲制國家。此時新成立的政府也因經濟危機,認為有必要建立一個中央銀行以作為一個關鍵機構來實施國家的經濟政策。但是此時的暹羅國內並沒有一個完善的銀行體系,也沒有足夠的資金及經驗,因此「國家銀行建立法案」在起草階段就被放棄,沒有公布。[6]
到了1935年10月26日,泰國國會通過了《泰國國家銀監局建立法案》(英語:Act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Thai National Banking Bureau)。隨後泰國國家銀監局於1940年5月13日開始運營。但此時二戰已經爆發一年之久,日本於1941年12月7日發動太平洋戰爭,由於已經與泰國事先簽訂了《日泰同盟條約》,日本並沒有入侵泰國,但是日本向泰國政府要求建立一個由日本籍人士擔任顧問的中央銀行,泰國政府拒絕了日本的要求,但不久後於1942年4月28日發布了《1942年泰國銀行法案》(英語:Bank of Thailand Act, B.E.2485),廢除了原泰國國家銀監局,將所有中央銀行之職能全部劃歸新設之泰國銀行[7]。同年12月10日,泰國銀行正式開始運作,沿襲至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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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能
組織架構
泰國銀行截至2014年2月1日共有各級雇員3,771人[10]。其總部最高階主管理部門為董事會,董事會在管理層分管數個專門委員會,而在事務執行上再於總裁之下以不同分工各設若干部門[11]。
泰國銀行董事會 (英語:The Bank of Thailand Board) | |||||||||||||||||||||||||||||||||||||||
金融穩定小組委員會 (英語:Subcommittee on Financial Stability) | 泰國銀行 總裁 | ||||||||||||||||||||||||||||||||||||||
貨幣政策委員會 (英語:Monetary Policy Committee) | 金融機構發展基金委員會 (英語:Financial Institutions Development Fund Committee) | 審計委員會 (英語:Audit Committee) | |||||||||||||||||||||||||||||||||||||
金融機構政策委員會 (英語:Financial Institutions Policy Committee) | 風險監督委員會 (英語:Risk Oversight Committee) | ||||||||||||||||||||||||||||||||||||||
支付系統委員會 (英語:Payment System Committee) | 內部審計組 (英語:Internal Audit Group) | 企業戰略辦公室 (英語:Office of Corporate Strategy) | |||||||||||||||||||||||||||||||||||||
內部審計部 (英語:Internal Audit Department) | |||||||||||||||||||||||||||||||||||||||
紀律部 (英語:Compliance Department) | |||||||||||||||||||||||||||||||||||||||
以下為泰國銀行總裁所轄各執行部門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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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任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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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外部連結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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