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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稅務局

澎湖縣政府的一級行政機關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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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稅務局(英語:Local Tax Bureau, Penghu County),簡稱澎湖稅務局,前身澎湖縣政府稅捐稽徵處,中華民國澎湖縣政府所屬一級行政機關,1963年7月1日揭牌成立,最初隸屬臺灣省政府財政廳稅務局,2000年元月份起改隸澎湖縣政府。自2015年起,澎湖縣稅務局下轄三室(會計室、政風室、人事室)、五科(土地稅科、房屋稅科、服務科、資訊科、行政科),主要業務為稽查、徵收地方稅務等事宜。[2]23°34′10″N 119°33′56″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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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稅務沿革

清領時期

澎湖自臺灣清領時期關於徵稅的文獻紀錄較為詳盡,清代澎湖廳地丁稅鹽稅、雜稅為主要稅金收入,因澎湖面積不大、土地貧瘠,歲入幾乎是全清帝國繳納金額最少的廳級單位,連地方辦公經費也不足以應付,多仰賴臺灣本島各縣府撥款接濟,雖然鹽課收入相對高,但幾乎拿去替在澎湖駐防的兵丁貼補加餉,對民生幫助有限。[3]:1-13

日治時期

1895年,因清廷簽訂〈馬關條約〉之故,清、日易幟,臺灣、澎湖群島換由日本帝國統治。[4]日本引進西方的財政體系,導入預算制度,將中央和地方的財政稅收獨立出來,新設立的澎湖廳行政組織在明治31年(1898年)啟用,由總務課負責編列、分配預算,會計課負責預算執行、決算編制等事宜。澎湖廳財政會計年度自每年4月1日起,迄於次年3月31日,一般預算會經澎湖廳協議會討論,再呈報予臺灣總督府核定執行;決算書亦需向協議會和臺灣總督府報告後,再公告決算。[3]:15-16

綜觀日治時期,地方制度雖然幾經變革,在戰爭爆發之前,澎湖廳在教育上支出佔大半比例。昭和12年(1937年)之後,因應日本對外戰事屢起,為了籌募加增的軍費,日本國內各地陸續有提高稅率、開徵新稅等措施,連帶澎湖廳財政也受到影響,戰爭後期更常有被動員興築防空壕、挖坑道等軍事支出。[3]:68-69

中華民國時期

戰後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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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九年(1934年)落成的澎湖廳舍外觀。民國38年至51年(1949年-1962年),稅捐業務皆在縣府內辦公室的財政科辦理。

1945年,日本帝國在二戰中戰敗,中華民國接收台灣、澎湖,行政組織一應調整。[5]民國35至40年(1946年-1951年)間為日本與國民政府組織編制的過渡期,財政方面主要分成「國省稅」和「地方稅」,國稅、省稅另可拆分,不過國稅常常委託省政府代徵。戰後初期,「國省稅」沿用不少日治時期即有的稅目,亦新增不少原中華民國大陸政府時期課稅項目,其中有一「統籌分配稅」制度為中華民國政府引介,即將「國省分配稅」、「國省附加稅」提撥若干比例做為轄下縣市的地方收入,作為調節鄉鎮的財政所用。[3]:74-77

民國35年(1946年)3月,澎湖設立「澎湖縣稅捐稽徵所」,同時受臺灣省政府財政廳、澎湖縣政府財政科監督與指導,同年12月組織擴編,更名「澎湖縣稅捐稽徵處」。民國38年(1949年),澎湖縣政府鑒於澎湖工商業不發達、稅源有限,業務縮編,將稅捐稽徵處裁撤,原先業務移併至澎湖縣財政科負責。[6]

民國39年(1950年)6月25日,韓戰爆發之後,美國開始恢復提供中華民國政府經濟以及軍事援助,由於美國財政會計年度是採需跨年度「七月制」,亦即每一年的上半年總預算案經美國國會通過之後,每年七月才能進行撥款,原本中華民國接收台灣後,台灣政府的會計年度一直採行「曆年制」[a],為方便中央編制預算能將美援金額列入考量[7],自民國42年(1953年)6月20日預算法公布,將會計年度調整成「七月制」[b];而國營企業的會計年度仍採「曆年制」,直到民國60年(1971年)才統一改成「七月制」。[8]

但根據《澎湖縣政府稅務局史》一書資料,中華民國政府公佈政府的財政會計年度採「七月制」時間是在民國48年(1959年)8月12日。[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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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政府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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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澎湖分局辦公大樓,該辦公廳在2009年間落成啟用,地址: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新店路261號。

民國52年(1963年)7月1日,澎湖縣再度設立稅務單位,由臺灣省政府開辦澎湖縣稅捐稽徵處(俗稱「稅捐處」),首任處長為省政府派任的蔣文雄,初時辦公室設於馬公市中華路段,同月21日開始興建新的辦公廳、9月28日首度開徵「地價稅」與「戶稅」。民國67年(1978年),澎湖地區全面頒訂規定地價。民國69年(1980年),中央財政部推動地方稅務電腦化作業,故於民國72年(1983年),委託逢甲大學,替澎湖稅捐處辦理建構房屋稅、土地稅稅籍的檔案建置。民國81年(1992年)元月,原稅務違章案件裁罰係由澎湖地方法院民事法庭審理,改由澎湖稅捐處負責裁罰。[2][6]

民國81年(1992年)同年9月1日,行政院財政部成立國稅局,原國稅徵收業務委由臺灣省政府代徵之業務,悉數收回予國稅局辦理,澎湖地區因應成立「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澎湖縣分局[c],首任分局長為辛純浩。[2][3]:135-137

民國85年(1996年),中華民國政府修改財政會計年度,將原本「七月制」更易為「曆年制」,並於民國88年(1999年)正式實施。同年,中華民國政府實施「精省」,原臺灣省政府功能虛級化,財政稅收等業務也一併重新分配,民國89年(2000年)1月,澎湖縣稅捐稽徵處自臺灣省政府財政廳脫離,依據「地方制度法」,改隸澎湖縣政府所屬機關,機關全銜遂變易為「澎湖縣稅捐稽徵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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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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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澎湖縣政府建築外觀。

民國89年(2000年),澎湖縣稅捐稽徵處正式掛牌成立,一改臺灣省政府時期各地機關首長悉數由省政府派任,新任處長王乾發首度由澎湖縣長任命、王乾發同時也是首位澎湖籍出身的稅捐處處長,並依「澎湖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規定,縣府一級局處得增設「副處長」一職,澎湖稅捐處首任副處長為劉富麗。[2]

民國89年(2000年)1月1日,因應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成立,澎湖欠稅案件移轉至該署高雄分署處理。[2]:36

民國92年(2003年)1月1日,澎湖稅捐處將原代徵「營業稅」項目,奉令回歸至財政部國稅局,原稅捐處負責營業稅之業務計10名相關人員,亦隨同業務移撥至國稅局澎湖分局,澎湖稅捐處正式員額編制自79人調降至60人。[6][2]:8-9

民國96(2007年)7月1日,配合縣政府組織修編,機關全銜更名為「澎湖縣政府稅捐稽徵處」。民國100年(2011年)7月1日,配合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修正,機關全銜更易為「澎湖縣政府稅務局」,首任局長為鄭啓右。[9]: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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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編制

編制表

澎湖縣稅務局暨前身單位自民國52年(1963年)開辦迄今,在民國56年(1967年)、67年(1978年)、82年(1993年)、89年(2000年)、92年(2003年)、100年(2011年)以及104年(2015年)皆有組織編制調整紀錄。民國104年(2015年)後組織系統正、副局長以及祕書以下,下轄三室五科,分別是會計室、政風室、人事室、土地稅科、房屋稅科、服務科、資訊科、行政科,茲收錄如下表格:[2][10]

更多資訊 主管職銜, 科室 ...

員額表

根據2021年6月所出版《澎湖稅務局局史》一書收錄,該年度澎湖稅務局編制,正式員額37名,留用人員1名(遇缺不補),其他人員30名,茲收錄局處職銜與員額人數如下:[2]

更多資訊 局長室, 副局長室 ...
更多資訊 行政科, 土地稅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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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任首長

稅捐稽徵處時期

更多資訊 任別, 姓名 ...

稅務局時期

更多資訊 任別, 姓名 ...

主要業務

歷年稅徵列表

澎湖縣政府稅務局主要業務及處理稅徵,自民國53年(1964年)會計年度之後皆有稅徵紀錄,稽徵項目幾經增減變革,又逢民國81年(1992年)九月間,中華民國財政部設立北、中、南區的國稅局,經一連串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14],民國89年(2000年)元月起自臺灣省政府稅務局單位移轉、改澎湖縣政府管轄,逢財政會計年度採計變動(跨年度「七月制」改成單一年度的「曆年制」),其他原澎湖稅務局部份稽徵項如營業稅在民國92年(2003年)1月挪交至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負責。本列表收錄自民國87年 (1998年)會計年度後,澎湖稅務局自開辦、移轉之後皆未曾變動、保留迄今的七項稅捐稽徵項目,截止至民國109年(2020年)會計年度,列表如下:[2]

更多資訊 會計年度別, 地價稅 ...

已停徵項目

更多資訊 編號, 稅名 ...

辦公廳

民國54年(1965年),澎湖稅捐處辦公廳完工,總面積 939.78 平方公尺(284.28 )的兩層樓建築,後因應西側另建辦公樓,多以「東棟」代稱。民國68年(1979年),澎湖稅捐處辦公廳另建西棟前大樓;民國77年(1988年)11月19日,西棟後大樓增建竣工,「西棟」辦公廳為地上三層、地下一層的建築物,總面積計 2197.97 平方公尺(664.89 坪)。[6][2]:23-25

民國86年(1997年),西棟辦公廳成立服務中心,開放給民眾作業的櫃檯區,並提供洽談、寫字以及電腦查詢的公共空間。[2]:35

圖輯

相關條目

注釋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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