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災害管理
应对、避免自然和人为灾害的领域,以减少有害影响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災害管理(英語:Disaster Management),又稱應急管理(英語:Emergency Management),是涉及多部門的運籌帷幄,包含規劃、計畫實施、預警、緊急應變、救助等措施,以減少或降低天然災害或人為災害(危害)對於社會所造成的影響及衝擊。
此條目缺少或沒有列出參考或來源,或者有未能查證的內容。 (2025年1月30日) |
工人健康與安全
災後清理涉及許多職業危害。通常這些危害因自然災害導致的環境條件而加劇。[1] 雇主有責任盡量減少這些危害的曝露並在可能的情況下保護工人,包括識別和徹底評估潛在危害、應用適當的個人防護設備 (PPE),以及分發其他相關資訊以確保安全地執行工作。[2]
洪水災害常使工人暴露於渾濁水下隱藏的尖銳和鈍物造成的創傷,導致撕裂傷以及開放性和閉合性骨折。這些傷害因接觸常受污染的水而進一步惡化,導致感染風險增加。[3] 長時間暴露於低於75 °F(24 °C)的水溫會顯著增加低體溫症的風險。[4] 也可能發生非傳染性皮膚病,包括痱子、浸漬足綜合症(包括戰壕足)和接觸性皮膚炎。[3]
當人類接觸到一定量的化學物質時,它們可能對人類健康構成風險。自然災害後,某些化學物質在環境中可能變得更加突出。這些有害物質可以直接或間接釋放。自然災害後直接釋放的化學危害通常與事件同時發生,阻礙了預期的緩解行動。有害化學物質的間接釋放可以是故意釋放或無意釋放。故意釋放的例子是洪水後使用的殺蟲劑或洪水後對水進行氯處理。這些化學物質可以通過工程控制來最大限度地減少其在自然災害發生時的釋放;例如,被淹沒的倉庫或製造設施中的農用化學品污染洪水,或颶風期間建築物倒塌釋放的石棉纖維。[6]
在洪水、颶風、龍捲風或海嘯等自然災害後,常見黴菌暴露。黴菌生長可發生在住宅或商業建築的外部和內部。溫暖潮濕的條件有利於黴菌生長。[7] 雖然黴菌物種的確切數量未知,但常見的室內黴菌包括麴黴屬、枝孢屬、鏈格孢屬和青黴屬。對黴菌的反應因人而異,從輕微症狀如眼睛刺激、咳嗽到嚴重的危及生命的哮喘或過敏反應。有慢性肺病、哮喘、過敏、其他呼吸問題或免疫功能低下的人可能對黴菌更敏感,並可能發展為真菌性肺炎。預防自然災害後黴菌生長的一些方法包括打開所有門窗、使用風扇吹乾建築物、將風扇放置在窗外吹風、在最初的 24-48 小時內清理建築物以及濕度控制。[8] 清除黴菌時,應使用 N-95 口罩或更高防護等級的呼吸器,以防止黴菌吸入呼吸系統。[9] 黴菌可以用肥皂和水、稀釋的漂白劑溶液[10]或商業產品從硬表面清除。
對於直接接觸人類遺骸的工人,應採取普遍預防措施,以防止不必要的血液傳播病毒和細菌暴露。相關的PPE包括護目鏡、面罩或面罩以及手套。主要的健康風險是通過糞口污染引起的胃腸道感染,因此手部衛生對於預防至關重要。還應向在恢復期間和之後承受心理壓力的工人提供心理健康支持。[11]
洪水通常被細菌、廢物和化學物質污染。長時間直接接觸這些水會增加皮膚感染的風險,特別是皮膚有開放性傷口或有既往皮膚病史(如異位性皮膚炎或牛皮癬)的情況。這些感染在免疫系統受損或老年人群中會加劇。[3] 最常見的細菌性皮膚感染通常是葡萄球菌和鏈球菌。其中一種最不常見但眾所周知的細菌感染是來自創傷弧菌,它會引起一種罕見但通常致命的感染,稱為壞死性筋膜炎。[12]
其他海水分枝桿菌感染包括生長緩慢的M. marinum和生長快速的M. fortuitum、M. chelonae和M. abscessus。淡水細菌感染包括嗜水氣單胞菌、類鼻疽伯克霍爾德菌引起類鼻疽、鉤端螺旋體引起鉤端螺旋體病和紫色色桿菌。真菌感染可能導致著色芽生菌病、芽生菌病、毛黴菌病和皮膚癬菌病。還描述了其他許多節肢動物、原蟲和寄生蟲感染。[3] 工人可以通過避免接觸水(如果存在開放性傷口)或至少用防水繃帶覆蓋開放性傷口來降低與洪水相關的皮膚感染風險。如果接觸到洪水,應使用肥皂和清水徹底清洗開放性傷口。[13]
Remove ads
根據美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CDC)的說法,「應急響應人員的壓力來源可能包括目睹人類苦難、人身傷害風險、繁重的工作量、生死攸關的決策以及與家人分離。」[14] 藥物濫用和心理健康服務管理局(SAMHSA)為災後恢復響應人員提供壓力預防和管理資源。[15]
當緊急情況發生時,雇主應保護工人免受任何潛在危害(包括物理、化學和生物暴露)造成的所有傷害。雇主應提供緊急前培訓並制定緊急行動計劃(EAP)。[16][17]
雇主應在實施緊急行動計劃之前每年培訓員工,以告知員工在緊急情況下的職責和/或行動計劃。[18] 培訓計劃應包括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類型、適當的響應、疏散程序、警告/報告程序和關閉程序。培訓要求因工作場所和勞動力規模、使用的流程、處理的材料、可用資源以及緊急情況期間的負責人而異。[19]
緊急行動計劃完成後,雇主和員工應仔細審查該計劃,並將其張貼在所有人都可以訪問的公共區域。[20]
災害管理四階段
此章節需要擴充。 (2024年12月6日) |

災害管理可分成災前的減災、整備,災時的應變,以及災後復原四階段。
減災(Mitigation/減災)是指減少災害發生的風險與影響。 減災是災害管理的基礎,透過長期的政策與措施來減少災害發生的可能性或降低其影響。
準備(Preparedness/事前準備)是指提升應對災害的能力,確保應急資源和計畫到位。 準備階段注重短期應急措施的建立,以減少災害來臨時的損失。
應變(Response/応急対応)是指在災害發生時立即採取行動,減少損失並保護生命財產。 這是災害管理中最緊急的階段,專注於快速救援和災害控制。
復原(Recovery/復舊・復興)是指災後恢復正常生活並重建受損區域。 復原階段可以分為短期和長期,涉及從基礎設施修復到心理健康支持的全方位努力。
各地災害管理
台灣(中華民國)在2000年《災害防救法》施行後,開始有系統地建立災害防救體系。政府的災害管理系統分中央、縣市、鄉鎮等3個層級,各級政府均需設置「災害防救會報」作為協調單位。中央最高主管單位為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為行政院本部的常設單位,於2010年2月1日正式揭牌成立,係將原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併入中央災害防救會報而成立。
災害防救的執行工作主要由消防系統負責,國軍亦扮演重要角色。此外,民間團體也活躍於災時的應變及災後復原階段的救助,主要民間團體如慈濟等。
參考文獻
- 張四明. 極端氣候下台灣災害治理. 二十一世紀基金會. 2016. ISBN 9789869106511.
- Mileti, D.S., 1999, Disasters by Design
外部連結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