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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斷機制

股市用语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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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斷機制(德語:Volatilitätsunterbrechung)指的是在股票市場的交易時間中,當價格波動的幅度達到某一個限定的目標(熔斷點)時,對其暫停交易一段時間的機制。此機制如同保險絲在電流過大時候熔斷,故而得名。熔斷機制推出的目的是為了防範系統性風險,給市場更多的冷靜時間,避免恐慌情緒蔓延導致市場波動[1],從而防止大規模股價下跌現象的發生[2]。然而熔斷機制也因切斷了資金的流通性,同樣會造成市場情緒加大,並令市場風險在熔斷期結束後繼續擴大[3]

熔斷機制

美國

美國指數熔斷機制的基準指數為標普500,單項跌幅閾值為7%、13%、20%。當指數較前一天收盤點位下跌7%、13%時,全美證券市場交易將暫停15分鐘,當指數較前一天收盤點位下跌20%時,當天交易停止。2010年美股又開始實行個股熔斷機制[4]

熔斷機制最早由美國紐約股票交易所在1987年提出,以避免發生類似「黑色星期一」的股災。此時的熔斷機制僅針對大盤指數進行熔斷。

  • 1997年10月27日,道瓊工業指數暴跌7.18%,收於7161.15點,這是熔斷機制在1988年引入之後第一次被觸發[5]

2020年美國股災

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油價崩盤影響,美股在2020年3月出現四次熔斷。

  • 2020年3月9日,標普500指數開盤後跌7%,觸發第一層熔斷機制[6]
  • 2020年3月12日,標普500指數開盤後短時間內跌幅超過7%,再次觸發第一層熔斷機制[7]
  • 2020年3月16日,標普500指數開盤下跌220.60點,跌幅8.14%,觸發當月第三次熔斷[8]
  • 2020年3月18日,標普500指數盤中下跌177.29點,跌幅7.01%,觸發當月第四次熔斷[9]

英國

英國,當富時100指數成分股漲跌超過動態參考價格3%或者靜態參考價格8%,則實行5分鐘集合競價,即「自動終止執行期」[10]。在2020年黑色星期一時曾啟動過熔斷機制。[11]

韓國

韓國,如果KOSPI指數較前一天收盤價下跌了10%或10%以上,並且這種下跌持續了一分鐘,則股票交易暫停十分鐘,個股漲跌幅限制為15%。該機制每天只實施一次,在下午2∶20以後不再實施[10]

2024年8月5日,因美股前一天急挫及日圓急升超過2%,KOSPI指數曾急跌超過10%,啟動過熔斷機制[12]

2025年4月7日,因川普第二屆任期關稅造成的不穩定性,KOSPI下跌5%,再次啟動熔斷機制[13]

日本

日本東京證券交易所於1994年2月引入熔斷機制,當股價波動超過一定幅度時,將停止交易10分鐘。其熔斷閾值是根據不同的基準股價設定不同的熔斷閾值。例如當基準股價在100-200日元之間時,股價上下浮動超過50日元,即觸發熔斷;當基準股價在15,000-20,000日元之間,股價上下浮動超過4,000日元,才觸發熔斷[10]。在2020年黑色星期一時曾啟動過熔斷機制。[11]

2024年8月5日,因美股前一天急挫及日圓急升超過2%,日經225指數急跌12.4%,兩度觸發熔斷機制[14]

2025年4月7日,因川普第二屆任期關稅造成的不穩定性,日經225及東證指數期貨觸發熔斷[15]

中國

中國大陸

中國的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曾於2016年1月4日至1月7日期間試行熔斷機制。熔斷的基準指數是滬深300指數,設置5%、7%兩檔指數熔斷閾值,漲跌皆熔斷。當滬深300指數在當日14:45之前漲跌幅超過5%時,股票及股票相關金融衍生產品交易皆熔斷,滬深兩市、股指期貨合約皆暫停交易15分鐘;其中,前12分鐘交易所不接受申報和撤銷的指令,後3分鐘進入集合競價階段,接受申報和撤銷指令。15分鐘結束後,恢復正常的連續競價交易。在當日14:45之後漲跌幅超過5%時或全天漲跌幅超過7%時,暫停交易直至收市。[16][17][18]

熔斷機制推出後第一個交易日(2016年1月4日),滬深300指數即先後觸及5%和7%的跌幅而發生熔斷。[19]推出後第四個交易日(2016年1月7日),再度於9時42分觸及5%跌幅而發生熔斷。9時57分恢復交易後繼續快速下探,在10時左右,因跌幅達到7%而被熔斷直至收盤。其中實際交易時間僅15分鐘,創下歷史最快收盤紀錄[20]。迫於輿論和民間巨大壓力,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當晚決定,於次日(1月8日)暫停實施指數熔斷機制[21][22][23],迄今未有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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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

恒生指數期指夜市(即收市後交易時段)實行價格「上/下限價機制」,通常為價格上/下限5%。受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全球大流行影響,2020年3月12日晚上恒生指數期指夜市下跌超過5%,觸發漲跌停機制[24]

菲律賓

菲律賓自2008年9月引入熔斷機制,如果PSE指數較前一天收盤價下跌最少10%,股票交易停止15分鐘。每個市場交易時段只實施一次,在中午收盤前30分鐘則不會實施熔斷機制[25]2007年–2008年環球金融危機期間,2008年10月27日首次觸發熔斷機制,當時下跌656.13點,跌幅10.33%[26]2020年國際金融恐慌期間,3月12日觸發第二次熔斷機制[27],3月17日菲律賓以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爲由暫停股票交易[28],3月19日恢復股票交易,開盤後暴跌12%觸及第三次熔斷機制,收市下跌915.81點,跌幅17.16%[29]

印度尼西亞

2020年國際金融恐慌期間,印尼雅加達綜合指數3月12日下跌5%觸發熔斷機制,暫停交易[27]

泰國

2020年國際金融恐慌期間,泰國SET指數3月12日下跌10%觸發熔斷機制[27]

土耳其

2025年3月19日,土耳其伊斯坦堡證券交易所因股價暴跌6.87%而兩次觸發熔斷機制[30]

市場波動調節機制

在市場波動調節機制下,市場大幅波動時,輸入價格將受到限制,但會維持交易,不會熔斷(停市)。

香港

香港交易所設有市場波動調節機制(Volatility Control Mechanism),又稱「冷靜期」(Cooling-Off Period),如股票在5分鐘內升跌10%,會觸發交易價格限制,但仍可交易。而指數期貨在10分鐘內達到價格上限/下限,亦會觸發上述機制,但與股票不同的是,上述機制僅適用於收市後交易時段;同時,與該指數期貨掛鉤的期權合約交易亦會被即時停止,且不會在餘下時段恢復。即使指數期貨可如常進行交易,交易者亦不能以高/低於價格區間上/下限買賣指數期貨合約,否則該交易指令將不會被系統接納。

2022年10月26日,香港交易所宣佈因外部供應商軟體問題,香港期貨交易所現暫停恒生指數期貨、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期貨、恒生科技指數期貨、小型恒生指數期貨、小型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期貨現月合約及下月合約之市場波動調節機制暫停運作,直至另行通知,而適用於個別股份的市場波動調節機制則不受影響。[31]

新加坡

新加坡交易所於2014年2月開始實行市場調節機制,該機制適用於約占新加坡股市交易量80%的證券,包括海峽時報指數和摩根史坦利新加坡指數的成分股[32]。在2020年黑色星期一時曾啟動過機制。[11]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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